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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怪异的"性"法律1.大部分中东国家有以下法律:“当与小羊羔发生性行为后,吃其肉是不可饶恕的大罪”。 2.在黎巴嫩,男人被允许与动物发生性行为,但是该动物必须是雌性。与雄性动物发生性行为将被判处死刑。 3.在巴林,男医生可以检查女病人的生殖器官,但是不允许在检查时直视。医生通常通过镜子反射来检查。 4.穆斯林禁止观看尸体的生殖器官,对于处理尸体的人来说也是一样。死者的生殖器官必须始终用砖块或小木块掩盖。 5.在印尼,手淫的处罚将是被阉割。 6.在关岛,一些男性的职业是在全国范围内为年轻处女开苞,并从中收取费用。这一行为的原因是,根据关岛法律,处女不得结婚。 7.在香港,女性有权杀死有外遇的丈夫,但是仅能用双手。而丈夫可以用任何方式杀死不忠的妻子。 8.在哥伦比亚西部城市卡利,女性只能与丈夫发生性关系,并且第一次时女方母亲必须在场见证。 9.在玻利维亚的圣克鲁斯,男性同时与母亲和女儿发生性关系是非法的。 10.在美国马里兰州,通过自动售货机出售避孕套是不被允许的。仅有一种情况例外:如果售货机出售酒精饮料,那么就可以出售避孕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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