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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史上三度启动特种存款本次特种存款的对象主要针对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联社,分为3个月和3年期两种,利率分别为2.91%和3.44%。并根据自愿原则,自行申报认购数额。 花旗银行中国区首席经济学家沈明高分析,特种存款在本质上与央行票据等流动性回笼工具没有本质不同,有点类似定向央票,所不同的是,定向央票多具有惩罚性质,利率通常低于同期央票的市场利率,而本次的特种央票则不同,它的利率不具有惩罚性质。 沈明高认为,正是由于它的利率与央票持平,所以对商业银行的影响应该不大。而对于央行来说,只是多了一种回笼流动性的政策工具,这样可以更灵活地开展公开市场操作。 在中国央行的历史上,曾经三度使用特种存款工具。1987年,为了引导信贷资金投向,保证外贸出口商品和农副产品收购的资金需要,经国务院领导同意后,人民银行向农村信用社开办特种存款业务。1999年,为了解决部分农村信用社资金剩余、缓解经营困难的状况,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对农村信用社再次开办特种存款。而本次重启特种存款业务,则是为了回收过剩的流动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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