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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条狗都会比郭小娟有人情味文/水上人家 郭小娟,深圳打工妹,因患脑瘤,曾一度为手术费用而焦虑发愁。奥一网网友得知后为其两次上街募捐,筹得善款15万元。手术后,郭小娟将理应转捐他人的余款10万元,携带回山西老家,引来社会非议。特别是当新京报记者追踪采访,告诉郭小娟:急需钱去救助其他六七个和她当初一样需要救助的人时,郭小娟竟这样回答:“我只能先保证自己的健康,再考虑其他人。只有爱自己的人,才能爱别人,不是么?” 郭小娟总是拿自己是病人来说事,这未免太牵强了,完全未把别人给予的关怀当回事。既然首次手术很成功,已经为你救了急了,你的命已得以延续,你现在应该做的是:用此善款救助目前更需要帮助的人。你那套理论太离谱了:“只有爱自己的人,才能爱别人。”这是对捐款者的亵渎。你那所谓“等你病好后,你会把钱捐给别人的”,你有这种行为,谁会相信。 解释很空洞。每个人都这样,社会的爱心就会一步步被磨灭。看到街头的乞丐,我再也不会有给钱的想法了。就不该给这种人捐款治病,这种人不光是身体有病,而是思想病更重,只要求别人的帮助,而不去帮助别人,私心太重。希望好心人、善意的人们再捐款时一定要认清这种人。此事让善心者得到的教训是:如果没有可信的中介机构,还是不要给陌生人捐款的好。这样子最后会让人的好心受到伤害。 “如果让我再选择一次,我还是会选择带着钱回到山西,即使背负良心债我也要这样做,这是我的原则 ,我不想改变”,郭小娟如是说。看来她太自私,这话是人话吗?这是自私的一种表现,善事本来是无私的,爱心是不能亵渎的,有多少人等着救命钱,而你却为了自己苟且偷生。我没有给你捐款,所以我就没有权利指责你什么,我只想了解那些给你捐款人到底怎么想的。为什么这种医疗捐款不能直接捐到医院呢?由医院和捐助人共同监督一个共同帐号。 自私与固执,贪婪及可耻,一个扭曲了灵魂的人,欺骗了多少善良的心!我不想去诅咒她,因为我本善良!我依旧深深地祝她早日痊愈,别让捐款打了水漂。我觉得国家应该制定相关法律,成立相关机构来规范类似的慈善活动,以及评定被捐的用款情况。我个人觉得,被捐对象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该是拥有捐款,最多是有捐款的优先使用权。但愿我们的法律能快一些健全起来吧,这样现今社会人与人之间那仅有的一点爱心才会广布天下。 郭小娟其人 新京报记者 吴珊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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