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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反垄断执法机构的三点期待

作者:hakkapelic   时间:2007-9-11 17:37:39

刚刚通过的《反垄断法》规定,国务院设立反垄断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反垄断工作;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负责反垄断执法工作。(8月30日《新华网》)

  很显然,对这部已经期待了10多年的经济宪法,各方都密切关注。为了确保这部法律的顺利实施,国务院成立反垄断法执法机构,也是必要的。那么,这一执法机构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机构,会发挥什么样的作用,也值得期待。

  首先,期待这是一个精简、高效的机构。讲到设立机构,绝大多数人的第一印象是,在进人问题上又要“打”破头了,各种关系也要蜂拥而至了。事实也是如此,每次新的机构设立,人的问题都是最难处理的问题。想要的人未必能来,不想要的人,到处打招呼、拉关系、开后门。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设立,也无法回避这一现实。对此,在对《反垄断法》进行审议时,委员们也都有这个担心。因此,如何设立反垄断法执法机构,如何确定人员,如何明确职能,将对反垄断法实施的效果产生直接的影响。我们认为,国务院应当在这方面提出明确要求,按照精简、高效、权威、实干的原则,确定人员编制、明确工作职能、抬高进人门槛,所有进入执法机构的人员,都必须是能够独当一面的人员,都必须是政治素质高、业务素质好、道德品格强的人员。同时,对地方这一机构的设立,也必须明确这样的要求,对擅自动用关系、开后门者,给予纪律处分。

  第二,期待能够职能统一。《反垄断法》已经正式出台,从法律层面上看,已经有了执法依据。但是,如何保证这一法律的顺利实施,不仅需要一个过程,而且需要有机构强力推进。国务院成立反垄断执法机构,具体负责反垄断执法工作,从理论上讲,是顺理成章的事。但事实并非如此,因为,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反垄断的很多工作,都分散在各个部门,存在多龙戏水的问题。那么,反垄断执法机构成立以后,能不能把这些分散在各部门的职能尽快整合起来,直接关系到反垄断执法机构作用的发挥。如果不能把这些职能进行有效整合,那么,反垄断法的实施将步履艰难。因此,能否从国务院开始,就以快刀斩乱麻的手段,把分散在各部门的职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部整合到位。这样,不仅有利于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的工作,也有利于地方的工作。

  第三,期待反垄断执法机构能够真正发挥作用。机构设立容易,真正发挥作用很难。反垄断执法机构成立以后,能不能尽快进入角色,发挥作用呢?一是如何按照《反垄断法》的要求,加快职能整合,把反垄断执法机构的工作职能尽快明确下来,以便于在正式实施时就能够开展工作;二是如何按照工作要求,明确内设机构,明确内设机构的职责、目标、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三是如何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手段、工作要求,特别是在目前的情况下,如何更好地判别哪些是垄断企业,哪些是垄断行为,哪些垄断行为是违法的,并向社会公示,由社会配合执法机构开展工作;四是如何加强与其他部门的配合,通过配合形成全力,提高反垄断工作的效率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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