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贫富差距过大问题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对十七大报告的解读
贫富差距是个老生常谈的问题,自从人类社会进入阶级社会以后,贫富差距便作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而存在,而且合理的贫富差距还有利于社会的良性运行。著名的戴维斯(Davis)——莫尔(Moor)命题认为社会的的良性运行必须要保证重要的和高要求的职业得到高的社会报酬,这样才会对社会成员形成激励和刺激,使社会充满活力。只有当贫富差距过大才会成为社会问题。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的贫富差距不断扩大。根据国家统计局等有关的保守统计数据,1978年至2004年,我国城镇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由0.16扩大到0.34,农村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由0.212扩大到0.369,而全国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已从改革开放时不足0.3上升到2000年的0.417,首次突破0.4这一国际常用的警戒线,此后继续上升,2004年基尼系数达到0.462,近年来,贫富差距仍在扩大。根据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公布的最新统计数据,在131个有据可查的国家中,中国的收入不平等情况(基尼系数)排在世界第32位。根据中国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李培林研究员的测算,2005年家庭人均年收入的基尼系数保守测算达到0.496,最高20%的人占有58.4%的收入份额,而最低20%的人的收入占有份额仅为3.0%,其收入均值比为18.2:1。中国的贫富差距问题已经影响到了社会的稳定和健康发展,引起国家和社会的广泛关注。随着十七大的召开,贫富差距问题又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
非常态的贫富分化与社会冲突
改革开放以后,允许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的政策,给经济增长注入了活力,但是同时一方面制度建设滞后于经济增长,给收入秩序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另一方面经济社会发展失调,社会补偿能力的提高严重落后于经济的增长速度,使得贫富分化的在中国呈现非常态的特征。
一、社会的不公正造成了收入分配秩序的混乱。
著名社会学家科塞区分过两种社会冲突,物质性冲突和价值性冲突。物质性冲突主要是利益格局调整带来的利益减损引发的冲突,而价值性冲突是对制度体系合法性认同的缺失引发的冲突,价值性冲突对于社会的稳定来说是致命的。利益格局调整引发的贫富差距并不一定会引发社会冲突,关键是贫富分化的过程公正不公正。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富人阶层生成主要经历了两个过程:体制内和体制外的生成过程。
1978-1992年主要是体制外的生成过程。这个时期体制外的成员被排斥在体制安排的职业体系之外,只能实现体制外的就业,成为新富阶层。一部分人是农村中的精英,由于城乡二元结构的存在,这部分人被限制了社会的流动,在农村中搞个体经营;另一部分是被城市社会的所排斥了那比分人,主要是刑满释放人员,无法在体制内实现就业,只能搞自主经营。这两部分人成为这一时期的新富阶层的主题,由于这两部分人的文化素质都不高,造成了一种品质与地位的相悖现象,使得社会成员普遍的不满。
1992年以后主要是体制内的生成过程。中国社会分层体系是以组织权力为本位,官员垄断了大量的社会资源,中国改革是渐进式的改革,是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是政府控制下的改革。通过价格双轨制、圈地运动和股份制改革,权力经济、权力寻租造成了收入分配秩序的失范,造成了大量非法经济的存在,严重破坏了社会公正。
中国的改革历程,经济在获得高速增长的同时,却背负了很重的社会公正的代价。
城乡居民经济社会地位归属与比较单位:%
上层
中上层
中层
中下层
下层
说不清
美国
法国
巴西
日本
韩国
印度
中国 (2002)
(2005)
1.9
0.4
4.4
1.1
1.1
1.2
1.6
0.5
15.7
10.9
13.1
12.5
14.7
12.0
10.4
5.4
60.7
57.7
57.4
56.0
51.0
57.5
46.9
39.6
17.4
25.2
17.2
24.4
23.7
21.7
26.5
29.1
3.6
5.3
5.5
5.0
9.0
7.5
14.6
24.5
1.0
资料来源:李培林等《全国和谐稳定形势调查报告》,中国社会学网
把人们的社会经济地位划分为上层、中上层、中层、中下层和下层五个层级,根据调查结果,认为自己属于“上层”的仅占0.5%,属于“中上层”的占5.4%,属于“中层”的占39.6%,属于“中下层”的占29.1%,归入“下层”的占24.5%。这表明,我国城乡居民社会经济地位认同出现普遍偏下的情况。和其他国家的同类调查比较,我国城乡居民的“中层”认同比例,不但低于美国、法国、日本等发达国家,也低于巴西、印度等发展中国家。这种社会经济地位认同普遍偏下的情况,说明在快速变迁过程中,由于分配秩序的问题,不仅低收入群体不满意,一些中层和中上层收入群体也不满意。
二、社会建设滞后于经济发展,难以为社会成员提供底线保证。
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2006年上半年进行的全国抽样调查结果,在就业失业、收入差距、养老保障、教育收费、贪污腐败、环境污染等等17个社会问题中,按综合加权百分比计算,前十位的社会问题依次为:看病难、看病贵,就业失业问题,收入差距过大、贫富分化问题,贪污腐败问题、养老保障问题,教育收费问题,住房价格过高问题,社会治安问题,城乡/地区差异问题,以及环境污染问题。调查还显示,城乡居民家庭目前面临着六大生活压力,分别为家庭收入低,生活困难;医疗支出大,难以承受;住房条件差,建/买不起房;子女教育费用高,难以承受;人情支出大,难以承受;家人下岗失业或无稳定收入。
三、社会底层群体民粹化与精英阶层寡头化的出现。
社会底层群体生存状况恶化,不能自尊的生活。迫于生存的压力,不得不出卖权利和尊严,使得社会底层群体成员在心里上仇视社会,出现了一种民粹主义的现象。
当前的富人群体的优势地位不断固化,富人拥有大量的资产性收入,随着经济的发展资产不断增殖,资本在经济中贡献率不断提高,作为穷人没有资产,拥有的只是劳动力,在这种情况下很难流入到精英阶层中去,精英阶层得到不断的再生产而不是循环,出现了精英阶层的寡头化的现象。
治理贫富冲突 构建和谐社会
和谐社会不仅是稳定的社会,也是一个充满活力的社会,和谐社会不仅追求的是秩序,同时也要追求进步。从和谐社会的角度治理贫富冲突,我认为应该加强四种机制的建设。
一、加强社会价值观整合机制的建设。
随着社会结构的深刻转型、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价值观念也发生深刻的变动。当前,社会成员的价值观出现了一种“碎片化”的现象,每个人都有各自行动规则,使得整个社会缺乏一种能够得到普遍认同的游戏规则。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塑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核心价值体系,特别是社会公正的价值观体系是一项紧迫而重要的任务。
二、加强社会管理体制的建设。
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缩小城乡、区域教育发展差距,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要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强化政府责任,区分不同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公益性与营利性,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供给效率;深化社会保障体制的改革,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障基金,逐步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通过加强三大体制的建设,为社会成员自尊的生活建立起“社会最低限度”,提供底线保证。
同时加强市场体制的建设,规范政府行为,建立有限政府和有效政府,打击各种权力寻租和腐败行为,为市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三、加强利益格局调整机制建设。
十七大报告中提到初次分配强调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在当前,要缩小贫富差距必须使穷人的收入增长速度高于社会成员的平均收入增长速度,作为穷人没有资本,只有劳动力,因此当前我们根据比较优势的发展战略,应该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将使那些只能凭劳动力赚取收入的低收入者,更多地分享到经济发展的果实。
二次分配进一步强调公平。建立健全收入再分配机制,利用财政、税收杠杆以及其他法律和行政手段,保证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坚决取缔非法收入,加大转移支付力度。
四、加强社会流动机制的建设。
加大劳动力教育与培训力度,提高劳动力素质,提高劳动力的人力资本,提高教育对劳动力市场的敏感反应能力,消除劳动力转移障碍,加快劳动力转移速度,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
坚持“在农村外解决农村问题,在城市外解决城市问题”的思路。当前我们还要从农村中转移出2亿劳动力,减轻农村土地的压力,同时要加强农村土地产权的变革,实现土地规模经营,随着城市化的推进,通过土地的参与也能够使农民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农民的收入增长以后,农村市场的开拓,为城市经济发展提供了新的动力,缓解城市的就业压力。通过农民和城市居民收入的增加,不断缩小贫富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