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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刑事诉讼法必须重视的问题

柯良栋(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生)

○要从我国国情出发

  强调国情决不是陈词滥调,更不是一些人所理解的“为不适用国外先进经验而制造的美丽借口。”人类法制文明的成果是可以共享的。但是,我国国情非常复杂,能否使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真正适合我国国情,是非常关键的首要问题。
  这些年,我国经济发展迅猛,社会发达程度越来越高。同时,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我国幅员辽阔、地区差别大,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民主法制发展程度、管理控制社会的措施和力度、国民素质包括执法者的素质状况等等,都与发达国家存在很大的差异,仍然是一个发展中国家。这是我们修改刑事诉讼法时必须面对而不能超越的现实。
  犯罪的产生、发展与国家的经济状况、文化传统、社会结构、人口结构等有着密切的联系,同犯罪作斗争的方法也相应地受到这些因素的制约。在不同经济条件和历史传统的国家之间,其差异之大经常会超出人们的想象,我们不能简单地照搬发达国家的做法。有观点认为,我国已经加入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和1998年签署且最终要批准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是目前我国修改刑事诉讼法时应当考
评论:点击:343 发布:2007-9-12
随着现代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以及金融工程技术的革新与广泛应用,最近10多年来,金融衍生工具(DerivativeInstruments,亦被称为金融衍生品)不断翻新,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得到了空前发展。金融衍生工具以其具有的价值发现、套期保值和风险投资功能,以及特有的杠杆特性,得到各国投资机构的青睐。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过程中如何利用好这一金融创新工具来完善市场体系,建立市场运行规则,参与国际竞争,是我们迫切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的资本市场从无到有,发展迅速,但是在国际竞争的舞台上,我们并没有多少优势。我们正面临着多重的竞争压力,一方面我们没有开办金融衍生工具市场与交易的现实经验;另一方面我们的金融人才严重匮乏,在运用现代金融科技手段上还缺乏核心的技术和足够的能力;再一方面我们的现货市场规模和质量与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建立与发展还不相适应,制度供给包括法律规则的供给显然不足。从宏观环境上看,我国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发展仍然需要各方面的支持与配合。有人说,金融衍生品是资本市场的最现代工具,威力和影响相当于核武器,其开发和利用都存在着相当大的风险和难度。我们研究金融衍生工具以及有关法律规制
评论:点击:287 发布:2007-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