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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的腾讯新闻头条是贵阳少年杀死同学引出与女教师三角恋,我很仔细地翻阅了这六页文章,思考良久,感触颇深,这些有待日后再整理出我的人生观,但这个事件中最让我感兴趣的是事件中的女主角“张丽”老师,一个45岁的徐娘半老的女人,竟有如此惊人的魅力去吸引住两个年轻气盛的学生,并且为之疯狂,我甚至怀疑这消息是否记者的艺术加工过的产物,但证实我的怀疑是多余之后,通过网络的帮助,我终于掀开了张丽老师神秘的纱布。
主角张丽疑似女教师王永丽


                                      腾讯里所说的贵阳六中女班主任张丽相片



贵阳六中女教室王永丽照片
如果腾讯提供的照片无误,艺术照没打马赛克就是上面那张艺术照了,实在让我失望,我一度还以为45岁的女班主任姿色仍然诱人,看来是人的审美观大不同啊,我实在体会不到那两位很傻很天真的小伙子所谓的爱。
  • 游客202017   发表于:2008-11-27 20:10:51  IP:61.183.37.242
    这女人才真正该判死刑
  • 游客20158   发表于:2008-11-27 20:05:40  IP:61.183.37.242
    怎么不可能,这个女人比鸡还不如嘛,鸡还有点道义,她是无耻到极点了,利用玩弄了两个傻男孩噢
  • 游客175329   发表于:2008-7-16 17:53:54  IP:222.86.218.205
    这就是为人师表吗?
  • 游客519   发表于:2008-6-30 4:55:38  IP:61.153.217.98
    我觉得父母的教育还是不可缺少的 ,这个年龄的人很容易相信表面的事和物,当然这个年纪也是比较冲动的危险的, 父母还是要多关注一下自己孩子,那样就可以避免好多不该发生的事,
  • 哎..   发表于:2008-6-30 4:35:31  IP:61.153.217.98
    真勒是昏哦 ,弄个丢脸的事都做出来了
  • 游客192337   发表于:2008-4-25 19:25:51  IP:124.114.35.42
    下边这些话又是同一个人(他/她)在老调重弹了,自己想否认事实却又拿事实本身来否认,谁都知道市教育局和学校的处理理由---看来你是在存心违背事实,只是从个人感情出发为她辩护,你不是她本人就是她亲戚.别欲盖弥彰了!让大家听听/看看你的话:

    ------------"云区公安分局在经地询问后已经认定这些都是谣言,并未对王XX老师作进一步的处理,也再也没有找过王XX老师。只有贵阳六中领导在舆论的压力和何家的重压下让王XX老师停了职(何家声称要控告贵阳六中),因为发生了人命案,作为班主任肯定难逃责任的。但是,如果真的像南方都市报和网络上说的那样,对王XX老师的处理会这么轻吗??这两家人会放过王XX老师吗???再说,请所有的人用脑子好好想一想,两个17,8,岁的年轻男孩子,不喜欢同龄的女学生,却为了一个45岁的,并不算漂亮的中年妇女着迷,而争风吃醋杀人,这可能吗??换成你会吗??这符合逻辑吗???"------------ 

      尽管你说了这些话,但是,常识告诉世人:1.各报记者从学校,从教育主管部门及其它渠道采集的证据确凿.另外,谁都知道,只有你才自编了所谓"班主任责任"一说---如果是所谓"班主任责任",哪会处理那么重?教育局党委和行政处分的处理文件又怎能称她为"严重违纪"行为?又怎能不处理别的任何人,而只对她一人处理,且严厉到"双开"呢? 2.同时,你在事实真相上与所有媒体及网友(包括贵阳的和贵阳以外的)都出入过大,既难让人相信,又暴露了你.
  • 游客154535   发表于:2008-4-22 15:48:32  IP:124.236.5.46
    假的~~
    事实是云区公安分局在经地询问后已经认定这些都是谣言,并未对王XX老师作进一步的处理,也再也没有找过王XX老师。只有贵阳六中领导在舆论的压力和何家的重压下让王XX老师停了职(何家声称要控告贵阳六中),因为发生了人命案,作为班主任肯定难逃责任的。但是,如果真的像南方都市报和网络上说的那样,对王XX老师的处理会这么轻吗??这两家人会放过王XX老师吗???再说,请所有的人用脑子好好想一想,两个17,8,岁的年轻男孩子,不喜欢同龄的女学生,却为了一个45岁的,并不算漂亮的中年妇女着迷,而争风吃醋杀人,这可能吗??换成你会吗??这符合逻辑吗???
    孟家想要挽求自已的孩子,心情可以理解,但是不能以一个善良女教师作为牺牲品,作为你们的道具,不能把一盆脏水都倾倒在一个无辜者的身上;而对某些法律工作者,我想说,你们想赢官司的心情我们也能理解,但是不能这样去亵渎法律,不能为了赢官司而作这么无耻的事,想赢官司,靠你们自已的本事去赢,而不是通过这些下三滥的手段来达到目的;对于某些媒体的作者,我想说,客观公正的报导事件的真相是你们的天职,而不能靠编造谎言来助纣为虐!
  • 游客141236   发表于:2008-4-21 14:13:05  IP:117.22.58.147
    -----"老师的成功掩盖了她的双眼,最终酿成了两对恋情的悲剧!老师的价值关存在很大的错误,也没有对两位学生进行相关的指导!"-------- 
    其实并不是"老师的成功掩盖了她的双眼",而是其它方面的表现掩盖了她不为人知的"衣柜中的骨髅".即便犯有大罪的人也有很多优点.比如,陕西一个各方面都不错的青年学生却有一天被公安部门侦查到犯下强暴幼女罪.谁也没有想到,但谁能说他没有危害社会,不该判刑呢? 
  • 游客215833   发表于:2008-4-20 21:58:51  IP:117.22.59.41
    下面这番话让人很不理解很纳闷,有混淆是非扰乱视听之功?

    "作为班主任肯定难逃责任的。但是,如果真的像南方都市报和网络上说的那样,对王XX老师的处理会这么轻吗??这两家人会放过王XX老师吗???再说,请所有的人用脑子好好想一想,两个17,8,岁的年轻男孩子,不喜欢同龄的女学生,却为了一个45岁的,并不算漂亮的中年妇女着迷,而争风吃醋杀人,这可能吗??换成你会吗??这符合逻辑吗???"

        我想问问:1)王难道与两个孩子不是恋爱关系而是管理不严之责吗?两个孩子没有与王"争风吃醋"且发生杀人案吗?事实使任何有常识的人都不屑这个已经明白无误铁板一块的问题.
                2)王的问题不是刑律问题,但诱导孩子误入歧途并造成恶果是严重道德问题,党纪政纪已给以应得处理. 你的问题"...这符合逻辑吗?..."应当从王成年女老师的畸形心理上找答案.
                 3)从社会角度看,王的道德问题比该少年杀人更有危害性也就更令人关注,受谴责有社会教育意义.现在应从王的事件汲取教训,以便学生少受害,同行和家长多自律.
  • 游客16459   发表于:2008-3-5 16:45:07  IP:124.231.159.116
    骚也不能这样骚.
  • 游客174513   发表于:2008-3-2 17:50:13  IP:220.197.217.168
    这个女人不能称为教师,只能叫一只发情的母狗.她用她的老皮老脸,误导了两个年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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