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加入收藏 觅法通 在线合同撰写 | 委托法律服务 律师委托服务 觅管通会员 客服中心
  首页 写合同 拟文书 找律师 查法规 看案例 想咨询 要加盟 建规章   管理资料 焦点时评 论坛 博客
您现在的位置: 觅法网 > 职业考试 > 考试动态 > 正文
企业法律顾问的概念、特征、资格取得、任职条件
2007-08-31
作者: 来源:

企业法律顾问的概念、特征、资格取得、任职条件
  1.企业法律顾问概念:是指依法取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由企业聘任的专门从事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企业内部专业人员。

  2.企业法律顾问特征:①取得执业资格②企业聘任③内部专业人员

  3.企业法律顾问资格取得

  1997年3月人事部、原国家经贸委和司法部联合颁布了《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实行了企业法律顾问准入控制,执业资格制度化,企业法律顾问成为人事部第11个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定了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全国性考试,考试时间每2年一次,规定了6种情形的人可以参加考试。共举行了1998年、2000年、2002年、2003年、2004年和2005年六次考试。

  2002年人事部颁布了《关于调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2002年3月5日人发2002年21号文件修改了报名条件。增加了免试规定;将每两年的考试改为每一年一次;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成绩合格,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原国家经贸委,司法部用印的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全国范围内有效。

  4.企业法律顾问任职条件

  注意要点是准入制

  (1)形式要件:

  ① 要取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

  ② 要由企业聘任;

  ③ 必须经过注册备案机关的注册备案。

  A.2003年3月之前,原国家经贸委是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注册的管理部门,地方经(贸)委是地方企业法律顾问的管理部门。2003年3月之后,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将原国家经贸委承担的指导企业法律顾问工作职责划入新成立的国务院国资委。随着地方经(贸)委的改革和国资委的成立,原地方企业法律顾问管理体制形成了由经(贸)委或国资委管理的局面。根据《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和《关于继续做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注册备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务院国资委和各省级国资委或有关省级经贸委(经委)为企业法律顾问注册备案的工作机关。

  B.企业法律顾问注册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持证者应当重新申请办理注册。无正当理由逾期未申请办理者,原注册自行失效。

  注意:要点是注册机关为国务院国资委和各省级国资委或有关省级经贸委。有效期为2年。

  例1:练习题

  企业法律顾问是指具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由企业聘任并经( ),专职从事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企业内部人员。

  A.企业主管部门同意后

  B.企业主管部门注册后

  C.注册机关注册后

  D.股东大会谈论通过后

  答案:C

相关内容
 ·江西省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工作会议召开 [2008-09-08]
 ·08年山东省国家司法考试考务工作会议召开 [2008-09-08]
 ·关于2008年CPA考试规则变化的重要提示 [2008-09-04]
 ·08年山西省共8091人报名参加司法考试 [2008-09-04]
 ·08司法考试有新规 考生需打印准考证副证 [2008-09-04]
 ·贵州全省6年2万余人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2008-08-29]
 ·08年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公布时间 [2008-08-29]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三证”齐全方可入场 [2008-08-29]
 ·八旬老人备战司法考试 [2008-08-29]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晋城考区提示 [2008-08-29]
合同撰写系统
智能撰写
调用范本
范本下载
在线委托法律服务
委托撰写合同
委托审核合同
您可以委托觅法网为您撰写合同,专业人士构成的团队服务,保证您的合同权益和安全。 体验>>
撰写文书
审核文书
订制服务
律师委托服务
细分需求 聚合竞价 监督服务
服务需求专业分析 服务律师可供选择
服务领域专业细分 服务质量全程监督
觅法网承诺:委托觅法网提供同一律所的同一律师服务,觅法网为您优惠5%。
觅管通会员服务 详情>>
为企业提供合同、劳动用工、规章制度合法性审查等法律咨询服务
经济合同审查减少企业潜在损失
劳动用工专业咨询保障企业用工安全
规章制度合法性订立降低法律风险
关于觅法 - 觅法通 - 觅法服务 - 联系我们 - 客服中心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6 34law.com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觅法(北京)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证0706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