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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2008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7月3-15日网报
2008-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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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天津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津财会〔2005〕10号)规定,现将我市2008年度(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条件

  在我市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的人员(不含军队、武警、铁路系统人员)可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二、考试科目及考试类别

  (一)考试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

  其中: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为全市统一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统考科目”),必须在一次考试中同时合格,方可取得成绩合格单;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需通过财政部门日常组织的考试取得合格证书。

  (二)考试类别:一类和二类两个类别。

  一类考试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二类考试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

  三、考试政策

  (一)免试规定。

  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免试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

  2006年1月1日以后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

  (二)统考科目合格分数线:统考科目考试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三)统考科目考试方式: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题型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案例分析题四种,考生必须按照规定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规定位置填涂答题;综合题必须用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在答题纸上规定位置答题。

  四、统考科目、考试时间及题型

  会计基础:

  考试时间:11月16日 9:30-11:30

  题型:单项选择题 多项选择题 判断题 综合题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考试时间:11月16日 13:30-15:00

  题型:单项选择题 多项选择题 判断题 案例题

  五、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方式:为了方便广大考生报名,从今年下半年开始,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即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订购教材和网上交费。报名参加一类考试的考生,必须到报名确认点现场进行考试类别确认后,方可进行网上交费。

  一类考生:网上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订购教材→打印报名表→持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确认点确认考试类别→网上交费→打印报名回执

  二类考生:网上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订购教材→网上交费→打印报名回执

  (二)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7月3日—7月15日 

  (提示:报名程序并非天津会计网制作,本链接只为方便会计人员报名使用。对此次报名系统出现的问题不负担任何责任,如考试在报名期间出现的问题,请拨打23131970进行咨询。)

  考生登陆网站,进入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页面,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订购教材及网上交费。

  不具备网上报名的考生,可持身份证、学历证及已注册工商银行个人网上银行的信用卡(中国工商银行牡丹灵通卡、牡丹灵通卡。e时代卡、信用卡、贷记卡、理财金卡或国际卡的任意一种)到报名确认点现场进行网上报名。

  (三)一类考生考试类别确认时间:2008年7月7日——7月15日(周六、周日不休息)。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30

  (四)统考科目考务费:根据市物价局津价费[2003]105号文件规定考务费为25元/科。

  (五)考试大纲:继续使用2007年的考试大纲,使用2007年考试用书的考生可从网站上下载勘误表。

  六、其他事项

  (一)准考证的发放:2008年11月1日-15日,由考生自行在网站上打印,不再到报名点领取。

  (二)合格成绩单的发放:考试科目全部合格的考生也要自行在网站上打印成绩合格单。

  (三)领取取教材时间:2008年7月21日-25日,考生持报名回执、身份证原件到报名确认点领取教材。

  (四)考生如需教材及考务费发票的,可在2008年8月4日-8日,持报名回执及身份证原件到会计之家(河西区广东路67号)领取。

  (五)外地在津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我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试科目全部合格后,须凭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或户口本(暂住证)方可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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