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委,各市、县政府,省委和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目前已进入冬季安全生产事故易发季节,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做好今冬及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促进我省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新要求
今年以来,我省各级党委、政府及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重要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安全监管,生产安全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大幅度下降,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出现了稳定好转的局面。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目前我省生产力发展水平总体上还不高,多数企业的安全生产基础仍然十分薄弱,安全生产领域仍然存在许多隐患,安全生产工作稍有松懈,就可能酿成事故,甚至是重特大事故。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大关于“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重要论述,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认清安全生产工作在党的事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局中的地位和作用,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要深刻分析和解决安全生产面临的新任务、新矛盾,进一步提升思想水平,不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创新和发展。要紧密联系实际,用十七大精神指导和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立足当前、注重实效,把党的十七大精神真正落实到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上,落实到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上,落实到推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上。
二、进一步深化高危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省委、省政府决定,今冬明春在全省重点开展矿山、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民爆、建设施工等高危行业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煤矿安全整治。各煤炭企业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先抽后采、以风定产、监测监控”的瓦斯治理方针,认真抓好“一通三防”方面的灾害治理工程,坚决禁止年终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同时,要加强冬季“三防”管理工作。各市、县政府和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继续加大高瓦斯、双突矿井以及低瓦斯矿井中的高瓦斯区域,煤层自燃发火严重的矿井,水害严重的矿井,顶板大面积悬顶,易发生大面积冒落危险的矿井,煤矿建设“三同时”问题比较突出的矿井,存在超层越界、图实不符等安全隐患的矿井,资源整合、关闭不彻底的矿井等七类重点防范矿井的监察力度。对发现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隐患和问题要盯住不放、跟踪监察,督促煤矿落实隐患治理措施,做到整改内容、整改标准、整改措施、时间进度和责任人“五落实”,夯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同时,要加大小煤矿的整顿关闭力度,确保省政府已公告关闭的矿井年底前关实关死。
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各级政府及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全面开展非煤矿山行业的安全标准化工作。要继续开展尾矿库专项整治,认真搞好尾矿库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批和竣工验收,在非煤矿山相对集中的重点区域积极推行尾矿库在线监控信息网络。要切实加强石油、天然气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治理,认真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要严格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加强监管和联合执法,坚决关闭未取得安全许可证的非法生产企业。继续在金属非金属矿山强制推行矿井机械通风、采石场推广中深孔爆破等技术措施,确保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各项保障措施落到实处。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公安、交通部门要把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要及时制定和落实冬季雾、冰、雪天气道路交通安全管制预案,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交通部门要在险要路段准备足够的防滑物料,做好险要路段积雪、暗冰的排险除患工作;加强对汽车客运场站的安全监督,重点做好对出站客运车辆载客、车辆制动、轮胎及设备如安全门、灭火器等安全技术状态的安全检查工作,对不合格的客运车辆绝不允许上路行驶。公安部门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强道路通行管理。特别要加强对主要干线道路、交通事故和交通拥堵易发路段的交通管理工作;要对山区三级及三级以下不具备安全行驶条件的道路,及时公告设置醒目路牌,告知有关企业及业主禁止夜间通行;要加强对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管理,严格车辆、驾驶员的定期检查审验。农业(农机)部门要加强对拖拉机驾驶员的安全监管,加强对上路行驶拖拉机的登记、检验工作。公安、交通部门要继续加大对车辆超速、客车超员违法行为的查处,严厉打击无牌无证、假牌假证、低速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客、无证驾驶、疲劳驾驶及酒后驾驶,骑乘摩托车不带安全头盔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大检查和夜间巡查力度,有效预防和减少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交通事故,坚决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继续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加强对液氯、液氨、甲醇、液化石油气、汽油、柴油、剧毒溶剂等重点品种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及运输活动。坚决关闭淘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化工生产企业,严格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烟花爆竹安全整治。目前烟花爆竹已进入生产销售旺季,非法生产现象和事故增多。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经销、燃放等各个环节的监管,进一步规范市场,落实安全保障措施。一是要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尚未明确烟花爆竹“打非”牵头部门的市县,由当地政府尽快明确牵头部门,并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安监、公安、质监、工商等部门,要联合开展“地毯”式排查,“铁腕”式整顿,严厉“围剿”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非法加工点。二是加快烟花爆竹老企业标准化建设和传统产区工区工厂(公司)化改造步伐,落实安全监管基层基础工作和县(市)、乡(镇、街道)安全监管责任。三是继续深入开展氯酸钾专项治理,严格执行氯酸钾和烟花爆竹产品流向登记制度。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下大力气整治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对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等重大火灾危险源要限期搬迁,如无法保证消防安全,必须停止使用,对存在重大火灾危险源隐患的人员密集场所要责令限期整改。对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而擅自经营的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场所,或未依法获得批准而擅自从事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演唱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要及时采取强制措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坚决停办。把“三合一”(生产、生活、储存)及类似场所的消防安全纳入重点监管内容,落实各项技术防范措施,真正做到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彻底分离,拆除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金属护栏,采取划分防火分区、增设安全通道出口、安装火灾自动报警装置、简易自动喷水灭火装置等技术防范手段,严防火灾发生。
民爆物品安全整治。民爆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民爆物品生产秩序的整顿,健全行业安全监管体系,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民爆器材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私制、私藏、私自运输炸药雷管等严重违法行为,严格使用单位和个人爆破资格审查,严格爆破物品按任务量供给,严格账务制度,对使用过程中存在余量的要妥善保管,确保万无一失。突出抓好人员、设备、工序三大要素管理,深入开展“四超”(超员、超量、超时、超产)专项整治和“双基”达标活动,落实冬季“四防”(防冻、防滑、防火、防静电)措施,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责令停产整改;发现措施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存在“三违”行为的,责令停产整顿;存在“四超”行为的,责令停产并上报发证机关吊销其生产许可证,确保全省民爆行业安全平稳运行。
建设施工安全整治。各市、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要建立健全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机构,加大安全投入,理顺工作关系,保障监管到位,进一步推动建设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各级建设行业主管部门要有相应的安全监管费用,保证正常的工作需要。施工企业要严格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规定计提安全生产费用;施工企业的安全投入要在工程概算中单独列支,在招投标中不得削减。各有关部门要督促建设工程项目的各方责任主体,切实重视全员安全教育和培训,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意识教育。同时,还要特别加强对专业分包和劳务队伍的管理及安全技术培训,严格审查施工队伍资质,严禁非法转包和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的行为。要督促业主和监理单位,切实履行安全监督检查和隐患整改的职责。
铁路、民航、电力、旅游及管道运输等其他行业和领域,也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防事故、保安全”活动,确保生产经营活动安全有序。
三、以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深入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
为巩固今年我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和“三排查、三落实”工作成果,从现在开始,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开展一次“回头看”工作。要采取以企业自查、市县检查、省级行业部门督查的办法,深入搞好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市、县政府及各类企业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是否治理到位,特别是对今年9月中旬国务院安委会督查组来陕时指出的问题是否整改到位;对一时难以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是否列入整改计划,落实了资金、责任人以及整改期限;是否制定了应急救援预案,并采取了监控措施。对可能造成重特大事故的隐患,要严格落实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的整改责任,实行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制度,确保隐患限期整治监控到位,不留后患。各地、各部门要以这次专项行动“回头看”和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为契机,推动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开展,逐步规范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既要切实消除当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又要落实治本之策,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严格实施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责任制
今年是省委、省政府把安全生产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各级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范围的第一年。各市、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年终考核工作,通过考核促进职责的落实,严明考核制度,兑现考核奖惩,促使各级干部牢固树立“抓经济发展是政绩,抓安全生产也是政绩”的观念。要通过目标责任制考核,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加强督促检查。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安全投入到位、技术保障到位、组织管理到位、安全培训到位,把责任和措施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员工。要积极推行“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行政谁主管谁负责”和“抓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真正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网络和责任体系。
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7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