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加入收藏 觅法通 在线合同撰写 | 委托法律服务 律师委托服务 觅管通会员 客服中心
  首页 写合同 拟文书 找律师 查法规 看案例 想咨询 要加盟 建规章   管理资料 焦点时评 论坛 博客
  收藏夹 打印 页内查找   字体:
法律法规 > 法规导航 > 地方法规 > 贵州省 >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法规名称】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民用爆炸物品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颁布部门】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法规文号】黔府办发〔2005〕80号
【颁布日期】2005-09-27 【实施日期】2005-09-27
【是否有效】 有效 【效力级别】规范性文件
【批准部门】 【批准日期】
【失效日期】  
【全文】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民用爆炸物品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黔府办发〔2005〕80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省人民政府决定对省民用爆炸物品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和补充。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王正福(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刘光磊(省委常委、省公安厅厅长)
  唐德智(省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吴勇(省经贸委副主任)
  张宜华(省公安厅副厅长)
  文江(省监察厅执法监察室主任)
  杨志(省财政厅总经济师)
  杨兴举(省乡企局副局长)
  张伟力(省国防科工办副主任)
  居荣(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公安厅,张宜华兼任办公室主任,龚必兴(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副总队长)任办公室副主任。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九月二十七日
  
企法通会员服务
中小企业法律顾问服务解决方案
全部领域细分的精英律师团队提供服务
全国无地域呼叫律师即时响应咨询
全面满足企业日常法律事务需求
全年仅2000元顾问费的超值服务价格
专业 精准 便捷 高效 经济    查看>>
合同撰写系统
智能撰写
调用范本
范本下载
在线委托法律服务
委托撰写合同
委托审核合同
您可以委托觅法网为您撰写合同,专业人士构成的团队服务,保证您的合同权益和安全。 体验>>
撰写文书
审核文书
订制服务
律师委托服务
细分需求 聚合竞价 监督服务
服务需求专业分析 服务律师可供选择
服务领域专业细分 服务质量全程监督
觅法网承诺:委托觅法网提供同一律所的同一律师服务,觅法网为您优惠5%。
关于觅法 - 觅法通 - 觅法服务 - 联系我们 - 客服中心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6 34law.com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人和脉道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证070687号 京ICP备110149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