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加入收藏 觅法通 在线合同撰写 | 委托法律服务 律师委托服务 觅管通会员 客服中心
  首页 写合同 拟文书 找律师 查法规 看案例 想咨询 要加盟 法务培训   管理资料 焦点时评 论坛 博客
  收藏夹 打印 页内查找   字体:
法律法规 > 法规导航 > 地方法规 > 重庆市 > 重庆市人民政府
【法规名称】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綦万高速公路正式收费年限的批复
【颁布部门】重庆市人民政府 【法规文号】渝府〔2007〕119号
【颁布日期】2007-08-01 【实施日期】2007-08-01
【是否有效】 有效 【效力级别】规范性文件
【批准部门】 【批准日期】
【失效日期】  
【全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綦万高速公路正式收费年限的批复


渝府〔2007〕119号

市交委、市物价局:
   你们《关于确定綦万公路正式收费年限的请示》(渝交委文〔2007〕16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綦万高速公路起于綦江县母家湾,与渝黔高速公路互通相接,止于万盛区关家坝,全长32.313公里。2004年,市政府以渝府〔2004〕152号、渝府〔2004〕169号文件分别批准该项目建成后设置收费站点、收取车辆通行费。2004年9月,该项目开始试收费。2007年5月,该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并进行了效益评估。经研究,同意确定綦万高速公路正式收费年限为30年,即从2004年9月15日至2034年9月14日,其收费标准继续执行试收费期所批复的标准不变。

二○○七年八月一日

合同撰写系统
智能撰写
调用范本
范本下载
在线委托法律服务
委托撰写合同
委托审核合同
您可以委托觅法网为您撰写合同,专业人士构成的团队服务,保证您的合同权益和安全。 体验>>
撰写文书
审核文书
订制服务
律师委托服务
细分需求 聚合竞价 监督服务
服务需求专业分析 服务律师可供选择
服务领域专业细分 服务质量全程监督
觅法网承诺:委托觅法网提供同一律所的同一律师服务,觅法网为您优惠5%。
觅管通会员服务 详情>>
为企业提供合同、劳动用工、规章制度合法性审查等法律咨询服务
经济合同审查减少企业潜在损失
劳动用工专业咨询保障企业用工安全
规章制度合法性订立降低法律风险
关于觅法 - 觅法通 - 觅法服务 - 联系我们 - 客服中心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6 34law.com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觅法(北京)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证0706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