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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 法规导航 > 地方法规 > 重庆市 >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法规名称】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补充重庆市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颁布部门】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法规文号】渝办发〔2007〕173号
【颁布日期】2007-06-22 【实施日期】2007-06-22
【是否有效】 【效力级别】规范性文件
【批准部门】 【批准日期】
【失效日期】  
【全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补充重庆市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渝办发〔2007〕173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我市社区卫生工作的领导,加快推进我市城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根据市政府有关部门人事调整和工作分工变化情况,经与有关方面协商,市政府决定对重庆市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作如下调整和补充:
  组  长:谢小军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张明树   市政府副秘书长
   屈  谦   市卫生局局长
   陈元春   市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刘健春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黄美方   市编办副主任
   吴  刚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钟  燕   市教委副主任
   田培忠   市民政局副局长
   吕经建   市人事局副局长
   王安石   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欧顺清   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
   但小龙   市建委副主任
   张  睿   市规划局总建筑师
   龚  智   市卫生局副局长
   张颂宪   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马  琳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杨建立   市物价局局长助理
   周  鸣   市残联副理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由龚智兼任。

二○○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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