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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核定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收费标准的批复
【颁布部门】重庆市物价局 【法规文号】渝价〔2007〕297号
【颁布日期】2007-06-06 【实施日期】2007-09-01
【是否有效】 有效 【效力级别】规范性文件
【批准部门】 【批准日期】
【失效日期】  
【全文】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核定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收费标准的批复


渝价〔2007〕297号

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
  你院《关于申请调整核定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学费收费标准的申请》(重工商大融 [2007]30号)收悉。根据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渝价[2005]487号)的有关规定,经市教委审核后,考虑到你院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实际情况,结合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办学条件和居民经济承受能力,现将你院学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学费收费标准
  1、普通本科新增专业:物流管理、财务管理、土地资源管理专业每生每年9600元。
  2、普通本科原有专业:金融学、保险学、经济学、贸易经济、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专业调整为每生每年9600元。
  二、你院应根据本批复所规定的收费标准制定每年具体执行的收费标准,并按规定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
  三、你院应建立健全收费管理的规章制度,加强对收费收入的财务管理和核算。
  四、其他相关规定按渝价[2005]487号文件执行。
  五、本批复从2007年秋季入学新生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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