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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荣昌县行政区划调整方案的批复
【颁布部门】重庆市人民政府 【法规文号】渝府〔2007〕91号
【颁布日期】2007-06-11 【实施日期】2007-06-11
【是否有效】 有效 【效力级别】规范性文件
【批准部门】 【批准日期】
【失效日期】  
【全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荣昌县行政区划调整方案的批复


渝府〔2007〕91号

荣昌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调整乡镇行政区划建制的请示》(荣昌府文〔2007〕34号)收悉。市政府原则同意你县行政区划调整方案。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现有的20个镇调整为18个镇和3个街道办事处。具体调整方案如下:
  一、撤销2个镇
  昌元镇、广顺镇。
  二、调整2个镇的行政区域
  (一)峰高镇。管辖原峰高镇(凉山村1、2组和阮家庙村1、2、3、4组除外)所属行政区域,辖14个村和1个社区居委会,幅员面积63.04平方公里。镇政府驻峰高铺(原峰高镇政府驻地)。
  (二)直升镇。管辖原直升镇(塘坡村1、5组和道观村5、6组除外)所属行政区域,辖7个村和1个社区居委会,幅员面积29.76平方公里。镇政府驻荣升街(原直升镇政府驻地)。
  三、设立3个街道办事处
  (一)昌元街道办事处。管辖原昌元镇的武城、白象、桂花、玉屏等4个社区居委会和新峰村、方家坝村、许溪村、螺罐村、虹桥村(含原宝城寺村7、8组)所属行政区域,辖5个村、4个社区居委会,幅员面积57.92平方公里。街道办事处驻县城滨河东路(原昌元镇政府驻地)。
  (二)昌州街道办事处。管辖原昌元镇板桥社区居委会和杜家坝村、黄金坡村(含原峰高镇阮家庙村1、2、3、4组)、海螺村、七宝岩村、八角井村、石河村、红岩坪村、宝城寺村(7、8组除外)、油栎子村(含原峰高镇凉山村1、2组和直升镇塘坡村1、5组及道观村5、6组)所属行政区域,辖9个村、1个社区居委会,幅员面积68.56平方公里。街道办事处驻县城南北大道中段。
  (三)广顺街道办事处。管辖原广顺镇所属行政区域,辖8个村、8个社区居委会,幅员面积39.26平方公里。街道办事处驻成渝西路(原广顺镇政府驻地)。
  四、保留16个镇的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
  路孔镇、安富镇、清江镇、仁义镇、河包镇、古昌镇、吴家镇、观胜镇、铜鼓镇、清流镇、盘龙镇、远觉镇、双河镇、清升镇、荣隆镇、龙集镇。
  

  二○○七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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