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新乡市人民政府授权新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名单已经确定,现予公布,并就有关监管权限等问题明确如下:
一、市政府授权市国资委对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参股企业经营管理的国有资产,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
二、市政府授权市国资委对产权制度改革后国有资本退出的原市属企业占用的国有资产、市属集体企业中依法界定的国有资产和市属集体企业资产,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三、上述企业应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对其经营管理的国有、集体资产承担保值增值责任,自觉接受市国资委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不得损害企业国有、集体资产所有者和其他出资人的合法权益。
四、市直委局属企业经营管理的国有、集体资产,由各主管委局负责监管,市国资委对其实施指导和监督。委局属企业的资产统计,由各主管委局负责收集汇总,报市国资委备案;涉及产权登记、产权界定、产权变动、资产处置等重要事项,由各主管委局审查同意后,报市国资委审核批准,其中重大事项由市国资委审议后报市政府批准。
五、市国资委及其他有关委局在履行国有、集体资产监管职责时,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政策,针对各类企业不同的产权性质、产权结构采取不同的监管方式;企业因产权制度改革、产权转让等行为而发生产权性质、产权结构改变时,有关监管机构和部门的监管方式亦应及时作出相应的调整或改变。
六、对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的企业负责人的任免,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今后,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增加或减少及企业名称变更,经市政府批准后由市国资委予以公布。
附件: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名单
二○○六年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
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名单(共69户)
一、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67户)
1.新乡市经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新乡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3.新乡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4.新乡市交通道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5.新乡市土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6.新乡市科教发展有限公司
7.新乡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8.新乡白鹭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9.河南新飞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河南省新乡汽车运输总公司
11.新乡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12.新乡市自来水公司
13.新乡太行电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4.河南省中原棉纺织厂
15.新乡市华地纺织厂
16.新乡市织袜厂
17.新乡市漂染厂
18.河南省新乡市染织厂
19.新乡市针织厂
20.新乡市化纤毛纺织总厂
21.河南省新乡市电池厂
22.河南省新乡市保温瓶厂
23.新乡市航空啤酒厂
24.新乡市电光机械厂
25.河南省新乡市钟表总厂
26.新乡市第一印刷厂
27.河南省新乡市印刷厂
28.新乡市酒精厂
29.新乡市工业缝纫机厂
30.新乡市包装纸箱厂
31.新乡市第二造纸厂
32.新乡市制革厂
33.河南省新乡水泥厂
34.新乡市综合建筑材料厂
35.新乡市李固水泥厂
36.新乡利民机械工业公司
37.新乡市鼓风机厂
38.新乡市水泵厂
39.河南第一工具厂
40.河南省新乡钢厂
41.河南新乡三利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42.河南新乡万通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43.新乡钢铁制品工业公司
44.新乡市曙光机器厂
45.河南新乡中洲股份有限公司
46.新乡市第一化工厂
47.新乡市有机化工厂
48.河南省新乡市豫北化工厂
49.河南省新乡市陈召煤矿
50.河南新乡橡胶厂股份有限公司
51.新乡市石油化工机械厂
52.新乡肉类联合加工厂
53.新乡市客车总厂
54.新乡市平原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55.新乡市华侨友谊公司
56.新乡市豫北大厦
57.河南省新乡百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8.新乡交电采购供应站
59.新乡药材采购供应站
60.新乡医药采购供应站
61.新乡化学试剂玻璃仪器采购供应站
62.新乡市食品总公司
63.新乡市饮食服务总公司
64.河南省新乡市农业机械总公司
65.河南省新乡市建筑工程公司
66.新乡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
67.河南敦煌种业新科种子有限公司*
二、国有参股企业(2户)
68.新乡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69.新乡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注:带*号企业系市外国有企业控股、本市国有企业参股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