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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乌干达共和国联合公报
【颁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乌干达共和国 【实施日期】2006-06-24
【颁布日期】2006-06-24 【是否有效】 有效
【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乌干达共和国联合公报


  一、应乌干达共和国总统约韦里·卡古塔·穆塞韦尼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于2006年6月23日至24日对乌干达共和国进行正式访问。此次访问系中国总理首次访问乌干达。
  二、访问期间,温家宝总理与穆塞韦尼总统在友好、坦诚的气氛中举行了会谈。温家宝总理转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对穆塞韦尼总统的问候,穆塞韦尼总统请温家宝总理转达他对胡锦涛主席的问候。双方就中乌关系和共同关心的国际、地区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达成广泛共识。温家宝总理还会见了乌干达总理恩西班比。
  三、两国领导人对建交44年来双方在各领域富有成效的合作表示满意。双方一致同意继续保持高层交往,增进政治互信,深化经贸合作,加强多边配合,推动中乌友好合作关系向更高层次迈进。
  四、双方承诺在涉及各自国家建设、主权和领土完整等问题上继续相互支持。中方支持乌为维护国家政局稳定、社会长治久安和经济持续发展所作的努力。乌方重申坚持一个中国政策,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乌方反对任何制造“两个中国”或“一中一台”的图谋,反对任何形式的“台湾独立”,反对台湾加入任何只有主权国家才能参加的国际和地区组织,不与台湾发生任何官方关系和进行任何官方往来。乌方支持中国政府为实现国家统一所作的一切努力,认为台湾问题是中国的内政,外部势力无权干涉。中方对乌方这一原则立场表示高度赞赏。
  五、双方一致认为,中乌经济合作前景广阔,愿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认真落实已商定的合作项目,拓展在贸易、投资、农业、水利、电信、基础设施建设、能源、农产品加工、纺织、人力资源培训等领域的互利合作,不断提高两国经贸合作水平,造福两国人民。双方愿进一步加强在文教、卫生、旅游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六、双方愿继续扩大政党、议会、地方政府及民间交往,相互学习借鉴治党、治国经验,增进两国人民的相互了解和友谊。
  七、双方愿在国际事务中密切磋商与合作,携手维护发展中国家的权益,促进世界的共同繁荣与发展。
  八、乌方欢迎中方发表《中国对非洲政策文件》,赞赏中方愿同非洲建立和发展政治上平等互信、经济上合作共赢、文化上交流互鉴的新型战略伙伴关系。双方一致认为,即将在今年下半年召开的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为发展中非关系带来新的契机,将进一步促进中非共同发展。温家宝总理转达了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对穆塞韦尼总统出席峰会的邀请,穆塞韦尼总统愉快地接受了邀请。
  九、中方赞赏穆塞韦尼总统领导乌干达政府和人民走符合本国国情的发展道路,保持了国家长期稳定,实现了经济持续增长。中方对乌干达在促进非洲联合振兴、推动区域经济合作进程中所发挥的积极作用表示赞赏。
  十、中方对温家宝总理访问乌干达期间受到的热烈欢迎和友好接待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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