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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B 总理事会依照《中国加入议定书》第18条第2款处理的问题
审议《中国加入议定书》第18条第1款中提及的报告和问题。中国与WTO成员及其他贸易伙伴间贸易的发展情况,包括贸易的数量、方向和构成。有关中国贸易制度的最近发展情况和跨部门问题。WTO总理事会的议事规则应予适用,除非另有规定。中国应在不迟于审议之日前30天提交有关审议的任何信息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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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处:
http://www.34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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