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加入收藏 觅法通 在线合同撰写 | 委托法律服务 律师委托服务 觅管通会员 客服中心
  首页 写合同 拟文书 找律师 查法规 看案例 想咨询 要加盟 建规章   管理资料 焦点时评 论坛 博客
  收藏夹 打印 页内查找    字体:
法律法规 > 法规导航 > 港澳台法规 > 台湾法规
【法规名称】制定「高雄市新行政中心建设基金收支保管及运用自治条例」
【颁布部门】台湾当局 【法规文号】高市府都开字第0930015218号
【颁布日期】2004-03-22 【实施日期】2004-03-22
【是否有效】 有效  
【全文】

制定「高雄市新行政中心建设基金收支保管及运用自治条例」


高市府都开字第0930015218号
  
  中华民国九十三年三月二十二日高雄市政府高市府都开字第0930015218号令制定公布全文13条;并自公布日施行
  
第1条 
高雄市政府(以下简称本府)为筹措建设高雄市新行政中心所需开发经费,特设高雄市新行政中心建设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并制定本自治条例。
  
第2条 
本基金为预算法第四条第一项第二款所定之特种基金,编制附属单位预算。
  本基金以本府都市发展局为管理机关。
  
第3条 
本基金之来源如下:
  一、中央拨补本府依预算程序编列之拨款收入。
  二、迁入新行政中心之机关原所在地,经都市计画变更,开发利用或处分之收入。
  三、本府核定列入建设新行政中心财源之土地,经都市计画变更,开发利用或处分之收入。
  、本基金之孳息收入。
  五、金融机构融资之收入。
  六、开发之收入。
  七、第二款、第三款或新行政中心土地或建物出租之收入。
  八、其它有关收入。
  
第4条 
本基金之用途如下:
  一、支应取得新行政中心之土地价款与相关规划、设计、兴建、改良、扩充及其设备之费用。
  二、为取得第三条本基金来源之相关支出。
  三、办理第三条第二款及第三款之都市计画变更相关费用。
  四、偿还本基金融资之本息。
  五、第三条第六款开发之相关支出。
  六、其它有关本基金之行政支出。
  
第5条 
本基金应设高雄市新行政中心建设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置主任委员一人,由市长兼任;副主任委员一人,由副市长兼任;委员九人至十五人,由本府遴聘有关机关代表及专家学者担任,任期二年,期满得续聘(派)之。
  前项委员中,有关机关代表一人及专家学者二人由高雄市议会推派之。
  本会委员应依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法第六条及行政程序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自行回避。
  
第6条 
本会任务如下:
  一、本基金之年度经费运用计画及计画执行报告之审议。
  二、本基金收支、保管及运用之审核。
  三、本基金之预算、决算及会计报告之审核。
  四、其它有关本基金之收支、保管及运用事项之审核。
  
第7条 
本会原则上每三个月开会一次,必要时得召开临时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主持之;主任委员因故不能主持时,由副主任委员代理之;主任委员及副主任委员均不能主持会议时,由主任委员指定委员代理之。
  前项委员应亲自席,不得代理。但机关代表之委员,不在此限。
  本会之会议应有全体委员过半数之出席始得开会,应有出席委员过半数之同意始得决议。
  
第8条 
本会置工作人员三人至五人,由管理机关派员兼任之。必要时得依规定聘用顾问、专业及技术人员五人至八人,聘用人员于任务完成后停聘之。
  
第9条 
本会委员及兼任人员均为无给职,但学者专家得依规定支给出席费。
  
第10条 
本基金纳入市库集中支付并设立专户存储运用。
  
第11条 
本基金有关预算之编制及执行、决算之编造及会计事务之处理,悉依有关规定办理。
  
第12条 
本基金于新行政中心兴建完成进驻,开发业务办理结束完成决算后裁撤,其余存权益循预算程序解缴市库。
  
第13条 
本自治条例自公布日施行。
  
合同撰写系统
智能撰写
调用范本
范本下载
在线委托法律服务
委托撰写合同
委托审核合同
您可以委托觅法网为您撰写合同,专业人士构成的团队服务,保证您的合同权益和安全。 体验>>
撰写文书
审核文书
订制服务
律师委托服务
细分需求 聚合竞价 监督服务
服务需求专业分析 服务律师可供选择
服务领域专业细分 服务质量全程监督
觅法网承诺:委托觅法网提供同一律所的同一律师服务,觅法网为您优惠5%。
觅管通会员服务 详情>>
为企业提供合同、劳动用工、规章制度合法性审查等法律咨询服务
经济合同审查减少企业潜在损失
劳动用工专业咨询保障企业用工安全
规章制度合法性订立降低法律风险
关于觅法 - 觅法通 - 觅法服务 - 联系我们 - 客服中心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6 34law.com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觅法(北京)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证0706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