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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越南关于外商和外国旅游公司在越设立代表处和分公司规定的实施办法(2000年10月20日越贸易部部长和旅游总局总局长联合签发) 根据政府于2000年9月6日颁布的关于外国商人、外国旅游公司在越南设立代表处、分公司的45号决定,以下简称“45号决定”,贸易部和旅游总局统一制订具体的实施办法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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