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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大利仲裁协会仲裁规则

  
(1985年6月19日通过,1985年10月1日生效)

  标准仲裁规则
  1.“自由”仲裁或非正式仲裁的仲裁条款(arbitrato“irrituale”)“有关本合同而产生的一切争议,包括关于合同效力、履行合同、不履行合同和终止合同的争议,应按照意大利仲裁协会的仲裁规则,由按照该规则所指定的一名独任仲裁员解决①。当事人声明,他们熟悉并接受该规则,而且就已确定的指定仲裁员的方法来说,亦是如此。
  仲裁员应根据“公平合理”原则②,以非正式仲裁方式作出裁决。当事人应该,从此以后,将仲裁员的裁决视为当事人合同协议的表述。
  2.正式仲裁的仲裁条款(Arbitrato"rituale”)“有关本合同而产生的一切争议,应按照意大利仲裁协会的仲裁规则由按照该规则所指定的一名独任仲裁员解决。当事人声明,他们熟悉并接受该规则,而且就已确定的指定仲裁员的方法来说亦是如此。
  仲裁员应根据“公平合理”原则,以正式仲裁方式,按照仲裁员不能取消的《意大利民事诉讼法典》的规则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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