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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 法规导航 > 中央法规 > 部委规章及文件 > 国务院组成部门
【法规名称】交通部办公厅关于中国交通报社机构编制的批复
【颁布部门】交通部 【法规文号】厅人劳字〔2007〕233号
【颁布日期】2007-11-05 【实施日期】2007-11-05
【是否有效】 有效 【效力级别】规范性文件
【批准部门】 【批准日期】
【失效日期】  
【全文】

交通部办公厅关于中国交通报社机构编制的批复

厅人劳字〔2007〕233号

中国交通报社:
   你社《关于中国交通报社2008年机构设置的请示》(中交报字[2007]109号)收悉。经研究,现将你社机构编制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根据你社承担的职责,同意你社设立办公室、总编室、计财部、通联发行部、人力资源部,以及新闻中心、专刊中心、网络信息中心和交通电视声像中心。
   二、你社中层领导职数24名,其中中层领导正职9名,中层领导副职15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办公厅
二○○七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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