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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疫情控制

第40条

来源:  更新时间:2007-06-19
  第四十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发现传染病疫情或者接到传染病疫情报告时,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措施: 
  (-)对传染病疫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根据调查情况提出划定疫点、疫区的建议,对被污染的场所进行卫生处理,对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并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疫情控制方案; 
  (二)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对疫点、疫区进行卫生处理,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疫情控制方案,并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采取措施; 
  (三)指导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施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传染病疫情的处理。 
  【释义】本条是关于发现传染病疫情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及时采取控制措施的规定。 
  流行病学调查,指对人群中疾病或者健康状况的分布及其决定因素进行调查研究,提出预防疾病及保健对策和措施并考核其效果。 
  控制措施是发生传染病疫情时,为了及时有效地控制疫情、消除传染病在人群中继续传播和流行危险所采取的防治措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是控制传染病疫情的专业技术队伍,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根据所承担的技术服务范围,在发现传染病疫情或者接到传染病疫情报告后,应当及时采取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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