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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社会国防教育

第20条

来源:  更新时间:2007-06-19
  第二十条 军区、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军分区(警备区)和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武装部按照国家和军队的有关规定,结合政治教育和组织整顿、军事训练、执行勤务、征兵工作以及重大节日、纪念日活动 ,对民兵、预备役人员进行国防教育。 
  民兵、预备役人员的国防教育,应当以基干民兵、第一类预备役人员和担任领导职务的民兵、预备役人员为重点,建立和完善制度,保证受教育的人员、教育时间和教育内容的落实。 
  【释义】 本条是关于军区、省军区系统对民兵、预备役人员进行国防教育的规定。 
  民兵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组织,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编入预备役部队的预备役人员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组成部分,编入民兵组织和未编入民兵组织的其他预备役人员是人民解放军的后备力量。民兵、预备役人员肩负着建设祖国和保卫祖国的双重任务。因此,加强民兵、预备人员的国防教育,对促进我国的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必须把对民兵、预备役人员的国防教育作为全民国防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本条第一款首先明确了军区、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军分区(警备区)和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武装部,对民兵、预备役人员的国防教育工作负有组织领导责任。军区是省军区系统的上级军事机关,应当对所属省军区系统内的民兵、预备役人员的国防教育工作作出统一部署,并加强指导。省军区系统应当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系统的具体情况,认真组织实施对民兵、预备役人员的国防教育工作。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军分区(警备区)和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武装部是同级地方党委的军事工作部,也是同级人民政府的兵役机关,因此,省军区系统的各级军事机关组织开展民兵、预备役人员的国防教育工作,必须紧紧地依靠同级党委和人民政府。同级党委和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民兵、预备役人员的国防教育工作的领导,支持和关心军事机关的工作,督促和协调有关部门与军事机关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对民兵、预备役人员的国防教育工作。 
  鉴于我国现行的《兵役法》、《预备役军官法》、《民兵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对民兵、预备役人员的国防教育有比较全面的规定,因此,本条第一款要求军区、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军分区(警备区)和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武装部应当按照国家和军队的有关规定,对民兵、预备役人员进行国防教育。民兵、预备役人员的国防教育与民兵、预备役人员所担负的任务有机地结合起来,因时制宜、因事制宜、因地制宜,以增强国防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是省军区系统做好民兵、预备役人员国防教育工作中一条基本经验。为此,本条第一款特别强调,对民兵、预备役人员的国防教育应当结合政治教育和组织整顿、军事训练 、执行勤务、征兵工作以及重大节日、纪念日活动进行。 
  对民兵、预备役人员进行国防教育的内容应当适应其所担负任务的需要。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和总政治部《关于在民兵预备役中加强国防教育的通知》规定,对民兵、预备役人员进行国防教育的内容应当分为一般国防知识和后备力量知识。一般国防知识主要包括:国家与国防的关系,我国国防的历史和现状,我国的国防现代化建设,未来战争特点及战争动员等;后备力量知识主要包括:人民战争思想和现代战争条件下的全民防御,我国民兵的历史和在新时期的重要作用,我国后备力量建设的法律法规,我国后备力量的体制和组成,未来战争对后备力量建设的要求,民兵预备役部队的性质、任务,现代国防的精神准备等。军区、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军分区(警备区)和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武装部应当按照上述规定的内容,对民兵、预备役人员进行国防教育,使民兵、预备役人员真正掌握一般国防知识和后备力量知识,不断增强自身的国防素质。 
  本条第二款明确了对民兵、预备役人员进行国防教育的重点对象,并对抓好民兵、预备役人员国防教育的落实提出了要求。对民兵、预备役人员的国防教育应当加强分类指导,做到分类施教,在教育计划的安排和实施上,应当突出重点对象的教育。根据《兵役法》和《预备役军官法》的规定,本款将民兵、预备役人员国防教育的重点对象确定为三类人员:一是基干民兵,即二十八岁以下的退出现役的士兵和经过军事训练的人员,以及被选定参加军事训练的人员。二是第一类预备役人员,即在预备役部队任职和预编到现役部队的预备役军官,经过登记服士兵预备役的三十五岁以下的退出现役的士兵、地方与军事专业对口的技术人员,以及其他编入预备役部队和预编到现役部队的二十八岁以下的预备役士兵。三是担任领导职务的民兵、预备役人员。在民兵组织和预备役部队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中,很多都是国家机关、企业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中的领导干部,他们的国防教育工作搞好了,不仅可以促使其更好地履行在民兵、预备役部队中担负的领导职责,而且可以通过他们直接影响和带动其所在单位的民兵、预备役人员以至所有人员积极参加国防教育活动,接受国防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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