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加入收藏 觅法通 在线合同撰写 | 委托法律服务 律师委托服务 觅管通会员 客服中心
  首页 写合同 拟文书 找律师 查法规 看案例 想咨询 要加盟 法务培训   管理资料 焦点时评 论坛 博客
  收藏夹 打印 页内查找 字体:
 当前位置:觅法网首页 > 法律法规 > 条文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释义
  第一章 总则

第5条

来源:  更新时间:2007-06-19
  第五条 办理引渡案件,可以根据情况,对被请求引渡人采取引渡拘留、引渡逮捕或者引渡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 
  【释义】 本条是关于引渡强制措施的一般性规定。 
  在办理引渡案件中,为了保证程序的正常进行,往往需要对被请求引渡人采取一定的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性措施,以保证人民法院和其他有关部门能够对被请求引渡人进行必要的审查,以及在决定引渡后能够顺利地执行引渡。 
  刑事诉讼法对于犯罪嫌疑人规定了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主要有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五种。但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这几种强制措施针对的对象是犯罪嫌疑人的,是我国司法机关为了保证对某犯罪嫌疑人进行侦查以追究其刑事责任所采取的必要手段,刑事诉讼法对这些强制措施所适用的对象、执行的条件和程序都作了具体规定。引渡案件也涉及到对某一犯罪分子的追究,有与刑事诉讼活动相似的地方。但是引渡是国家之间的一种司法协助活动,引渡的目的是请求国为了追究某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而不是被请求国要追究其刑事责任,但被请求国为了实现引渡又需要对被请求引渡人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这就出现了在一国内对某人采取强制措施但该国又不对其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这与刑事诉讼法规定强制措施的目的是完全不一样的。而且由于在办理引渡案件中,对被请求引渡人采取强制措施不是为了侦查取证和进行审判,而是为了保证对案件情况进行审查和执行引渡,这样对被请求引渡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执行程序、条件和期限也不可能或不需要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样。因此,有必要根据引渡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设置必要的强制措施,而不是直接适用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 
  根据本条规定,我国对引渡案件设置了三种强制措施,即引渡拘留、引渡逮捕和引渡监视居住。引渡拘留是指在一些较紧急的情况下,由公安机关决定对被请求引渡人采取的一种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引渡逮捕是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对案件能够进行顺利的审查以及移交被引渡人而由人民法院决定对被请求引渡人采取的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引渡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可以不对被请求引渡人采取引渡拘留或引渡逮捕而又必须保证顺利办理引渡案件而对被请求引渡人采取的一种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引渡拘留、引渡逮捕、引渡监视居住的具体执行程序和条件,本法的有关条文有具体规定,在本书对这些规定的释义中将作具体阐释,这里不再赘述。 
合同撰写系统
智能撰写
调用范本
范本下载
在线委托法律服务
委托撰写合同
委托审核合同
您可以委托觅法网为您撰写合同,专业人士构成的团队服务,保证您的合同权益和安全。 体验>>
撰写文书
审核文书
订制服务
律师委托服务
细分需求 聚合竞价 监督服务
服务需求专业分析 服务律师可供选择
服务领域专业细分 服务质量全程监督
觅法网承诺:委托觅法网提供同一律所的同一律师服务,觅法网为您优惠5%。
觅管通会员服务 详情>>
为企业提供合同、劳动用工、规章制度合法性审查等法律咨询服务
经济合同审查减少企业潜在损失
劳动用工专业咨询保障企业用工安全
规章制度合法性订立降低法律风险
关于觅法 - 觅法通 - 觅法服务 - 联系我们 - 客服中心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6 34law.com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觅法(北京)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证0706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