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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车间管理制度
1、上班时间一般为每周一至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2、日常生产时,各生产班组安排轮班工作,直至完成本批次本组的生产任务,轮班安排以每人每周工作40小时为原则。如需要安排夜班,在23:00前结束夜班的安排于当日或次日补休半日,如当日或次日无法补休,可于日后再补或计为加班;在23:00后结束夜班的安排于次日补休一日;如次日无法补休,可于日后再补或计为加班。 3、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产班组须完成本组日常生产任务,但如人手不足可经生产部经理协调从其他班组临时调配;日常生产任务以外的工作,也须服从生产部经理和组长的安排调遣,安排调遣须调配得当,不宜造成工作量悬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