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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接到信件及传真 一、接到预抵客人的信件、传真或电话后,应在电脑中查询其是否确有预订。若有要在信件上注明客人的预抵日期,以进一步核查。 二、将其存入每天检查信件的存档中。 三、若接到已离店、取消预订或不明原因未到客人的信件等物时,核查电脑后,同样存人存档柜中。 ....................................................... 第三条 清理存档 一、每隔十天,将存档柜中的信件等物重新核查一遍,把十天前已离店或预抵未到、预订取消的客人的传真、信件登记注销另存。 二、另存的信件、传真只保留一个月。 三、每月一号,将一个月以前的传真注销、信件退回邮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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