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觅法网 > 法治资讯 > 社会法眼 > 正文

6旬老妇车内摔成10级伤残 状告公交公司索赔偿


http://www.34law.com   2008-03-24   作者:       来源:中国法院网
   刘老太今年已经六十有余,乘公交车时在车内摔倒致伤,为索取赔偿,刘某将公交有限公司和其下属电车分公司告上法院,近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已经正式受理了此案。
   原告诉称,2007年8月21日,原告在崇文门某车站,乘坐被告一营运的公共电车,电车行驶至某站,听到报站后,原告准备下车过程中,车辆突然出现剧烈颠簸,导致原告摔倒在车内。
   摔倒后,原告腰部剧烈疼痛,无法活动,经在北京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及北京积水潭医院诊断,为腰椎棘突出顺列欠佳,生理曲度变直等问题。医生要求绝对卧床治疗,卧床治疗期间,原告生活无法自理,一直由原告家属护理,长期卧床导致原告身体状况急剧下降,情绪低落,夜晚因腰部疼痛经常失眠。2007年12月10日经鉴定中心出具《司法鉴定检验报告》鉴定原告“腰椎骨折,构成10级伤残。”这次事故给原告身心及原告家属带来了巨大伤害,对原告老年生活造成了极大痛苦。
   因与被告协商未果,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向原告支付赔偿金人民币62152元,判令二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及其他费用。
   此案正在审理中。 
全站检索:
相关内容
特别推荐
热点排行
法律服务:
  • 律师委托服务:全国优秀加盟律所提供优质律师服务
  • 法务培训:为企业提供法务培训
  • ③“企法通”软件服务:提供企业日常法律信息全面查询
管理服务:
其他服务:
觅法网会员服务:提供在线信息会员服务
企业网站建设:为企业提供专业网站建设服务
关于觅法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联系方式 - 招聘信息 - 客户服务 - 网站地图 - 帮助中心
Copyright © 2006 34law.com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觅法(北京)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证0706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