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觅法网 > 法治资讯 > 社会法眼 > 正文

狼牙山五壮士遗属讨货款 欠款公司被判还钱(图)


http://www.34law.com   2008-04-29   作者:武新/卢明       来源:北京晨报

卢明 摄

   “狼牙山五壮士”之一胡德林(原名安小尚)的弟弟参股公司追讨欠款,老人亲自参加庭审。昨天,记者获悉,(北京)石景山区法院判决欠款公司还钱,较好地维护了烈士遗属的合法权利。
   原告河北容城县新时代包装印刷有限公司诉称,原告与被告北京世纪瑞联超市于2006年12月签订加工定作塑料包装合同。合同签订后,原告按合同约定履行了义务,但世纪瑞联超市以资金紧张为由拖欠货款计六万余元,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给付货款并承担诉讼费。被告北京世纪瑞联超市对欠款事实没有争议。
   据了解,原告公司的股东安彦臣系“狼牙山五壮士”之一胡德林(原名安小尚)的弟弟,当自己公司的货款不能追回时,老人非常着急,情绪较为激动。主审法官一方面在庭外耐心地解释开导,帮助老人理顺情绪,一方面考虑到原告不住在北京,为减少当事人的诉讼负担,当庭进行了宣判,判决被告支付全部欠款,并向原被告送达了判决书。原被告双方对判决均表示认可,且当场表示不进行上诉。

全站检索:
相关内容
特别推荐
热点排行
法律服务:
  • 律师委托服务:全国优秀加盟律所提供优质律师服务
  • 法务培训:为企业提供法务培训
  • ③“企法通”软件服务:提供企业日常法律信息全面查询
管理服务:
其他服务:
觅法网会员服务:提供在线信息会员服务
企业网站建设:为企业提供专业网站建设服务
关于觅法 - 觅法通 - 觅法服务 - 联系我们 - 客服中心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6 34law.com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觅法(北京)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证0706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