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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社职员贪污60万公款潜逃10年后自首


http://www.34law.com   2008-05-08   作者:韩雪瑶       来源:新疆都市报
  记者 韩雪瑶 通讯员 甘雯
  都市报讯 10年前,23岁的信用社职员小张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款60多万元,事情败露后他携款出逃。10年后,不堪良心折磨的小张于4月28日自首。
  1995年,23岁的小张中专毕业后,进入一家信用社做票据交换员。他的工作是收齐转账支票,去银行核对真伪并转账。工作了一段时间后小张发现,从办理转账业务到客户拿到资金需要一周的时间,于是他打起了利用这段时间周转资金的念头。
  听说小张在信用社工作,办沙场的同学小周找到他帮忙申请贷款,但没被批准。后来,小张用小周沙场的印章及他的证件在银行开设账户,将一位客户的1.4万元转入自己的账户后挥霍。一周后,小张将第二笔资金转入那位客户的账户,填补资金亏空……接着,是第二次、第三次……小张的胆子越来越大,到1997年,他先后侵占公款60多万元。
  1998年7月初,信用社对小张产生了怀疑,开始核查他经手的账目。小张于当年7月24日出逃。
  小张失踪后,信用社立刻向沙依巴克区刑警大队报案。警方成立专案组调查此案。当时小张已将20多万元挥霍一空,他出逃时带了16万元,剩余款项被警方追回。
  据小张介绍,最初他带着钱逃到了广州一带,隐姓埋名过起了逃亡生活。那些年他只要看到警察,就会惊出一身冷汗。担心自己的身份败露,10年来他几乎没与家人联系。2000年,小张回到了乌鲁木齐。在火车上,他偷了一个陌生人的身份证,后化名刘志峰。
  回到乌鲁木齐的小张在一家招待所里住了1年,期间他认识了29岁的服务员小莉,两人渐渐产生了感情,并于2001年开始一起生活。7年来,小张一直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他每月从银行取钱作为生活费,却对小莉说是做生意挣的钱。
  小莉的信任和关爱,让小张的内心越来越不平静。他开始说服自己去自首。
  2008年4月28日,小张终于走进了沙区刑警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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