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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一服刑犯拟造飞抓攀高墙披羊皮爬电网越狱


http://www.34law.com   2008-02-04   作者:       来源:城市晚报
  记者 王欢/报道
  本报吉林市电 因不甘心过牢狱生活,磐石市的丁某在吉林监狱服刑期间导演了一幕“越狱”闹剧。结果脱逃“道具”刚刚准备好,原本与他一起合谋脱逃的“狱友”却悬崖勒马,揭发了此事。近日,因涉嫌脱逃罪,丁某依法被追诉。
  今年35岁的丁某是磐石市呼兰镇人。2005年,丁某因犯强奸罪、抢劫罪、抢夺罪、盗窃罪被桦甸市人民法院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宣判后,丁某被羁押于吉林监狱服刑。
  服刑期间,想到自己要长年累月地在牢狱中度过,丁某产生了找机会脱逃的念头。2006年5月,丁某在劳动中结识了一名狱友宋某。一次,两人谈得投机时,丁某向宋某说出了心中想法。他对宋某说:一个人跑不容易,但如果两个人相互照应,机会会很大。丁某同时提议,两人可以弄件羊皮穿在身上,起绝缘作用,来躲避电网。在丁某的游说下,宋某不但动了心,而且还与丁某共同制定了一个越狱计划。经过商量,两人约定由丁某负责收集羊皮,而宋某则负责制作一个飞抓,以借助抓索攀上监狱高墙。
  为实施脱逃计划,丁某先后用床单等生活用品从其他罪犯那里换来两张铺床的羊皮。但丁某可能想不到,就在他一心想“越狱”时,原本与他一起密谋逃跑的宋某在监狱民警的教育及感召下,打消了恶念。2007年11月,经过反复思想斗争,宋某向监狱民警主动投案,交代了预谋脱逃的犯罪事实。根据宋某反映的情况,民警在丁某监舍里搜出了其准备脱逃时用的羊皮。
  日前,法院以脱逃罪判处丁某有期徒刑6个月,追加丁某尚未执行的刑期,决定并罚其有期徒刑18年4个月,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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