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觅法网 > 法治资讯 > 案件直击 > 正文

军迷收藏1594件枪支散件获刑3年


http://www.34law.com   2008-03-10   作者:王秋实       来源:京华时报

军迷收藏枪支散件获刑3年 制图 黄闵

  本报讯 (记者王秋实)贾某因为爱好收藏枪械,在自己的暂住地储存了上千件各式枪支散件,而且均为组成制式军用枪支的必备零件。日前,贾某被海淀法院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30岁的贾某从小热爱军事用品,枪支、军服、刀具都是他收藏的宝贝。3年前,贾某把从各地收集来的枪支散件放在淘宝网上公开拍卖,并因此结识了不少有着同样爱好的发烧友,大家也经常相互交换一些藏品。
  2007年2月1日,公安机关接到举报后,在贾某的暂住地海淀区颐和山庄紫霄园内,起获五八式、七七式、五四式、八一式等制式枪支的弹链、弹夹、弹鼓等散件共1594件。
  法院审理认为,贾某违反国家枪支管理规定,在暂住地非法存放大量枪支散件,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贾某非法持有的枪支散件均为组成制式军用枪支的必备零件,这些散件虽然自身不成系统,不能组成一只完整的枪支,但可以与其它枪支零件结合后组成完整枪支,因此具有社会危害性。
  此案主审法官介绍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在相关司法解释中的规定,30件枪支散件就合计为一把枪支,在贾某家起获的1594件枪支散件相当于53把枪。鉴于贾某持有的枪支散件主要为弹夹、弹链、弹鼓等枪支的非核心部件,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性较小;而且社会上确实有一些军事爱好者收藏枪支散件和商家出售散件;贾某也并非是制造、储存、买卖、运输枪支散件的源头和窝点;此外也考虑到贾某认罪态度较好,因此法院对其酌予从轻处罚。

全站检索:
相关内容
特别推荐
热点排行
法律服务:
  • 律师委托服务:全国优秀加盟律所提供优质律师服务
  • 法务培训:为企业提供法务培训
  • ③“企法通”软件服务:提供企业日常法律信息全面查询
管理服务:
其他服务:
觅法网会员服务:提供在线信息会员服务
企业网站建设:为企业提供专业网站建设服务
关于觅法 - 觅法通 - 觅法服务 - 联系我们 - 客服中心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6 34law.com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觅法(北京)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证0706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