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觅法网 > 法治资讯 > 案件直击 > 正文

天津“棍打交警”案宣判 被告人一审“两罪并罚”


http://www.34law.com   2008-05-06   作者:张家民等       来源:新华网天津频道

 

熊某

   近日,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对《凶悍司机棍打交警再撞车》一文中报道的熊某妨害公务、故意毁坏财物案作出一审判决,对熊某两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两年。
   法院查明,2007年9月20日15时许,熊某驾驶解放牌大货车,途经205国道一号桥附近时遇塞车。一名交警执行交通疏导任务时,熊某不听指挥。为将熊某拦下,交警跳到熊某大货车驾驶室外的踏板上,要求熊某立即停车。然而熊某根本不听劝阻,驾驶车辆行驶了约一公里。直到前方再次塞车,熊某方才将车停下。下车后,熊某持铁棍对交警进行殴打,致交警多处受伤。紧接着,熊某又将交警的手机和手持无线电台摔毁。熊某在驾车逃离现场时,过路群众驾驶小客车追赶。熊某在公路上又两次撞击该车,直到将该车撞下路基。但熊某最终还是被警方当场抓获。(每日新报 张家民 于翔 刘志敏)

全站检索:
相关内容
特别推荐
热点排行
法律服务:
  • 律师委托服务:全国优秀加盟律所提供优质律师服务
  • 法务培训:为企业提供法务培训
  • ③“企法通”软件服务:提供企业日常法律信息全面查询
管理服务:
其他服务:
觅法网会员服务:提供在线信息会员服务
企业网站建设:为企业提供专业网站建设服务
关于觅法 - 觅法通 - 觅法服务 - 联系我们 - 客服中心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6 34law.com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觅法(北京)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证0706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