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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女友与他人跳舞将其打死受审


http://www.34law.com   2008-05-13   作者:王殿学       来源:新京报

王秋明在法庭上,右持遗像者为被害者父母

   打死女友的36岁男子王小明(化名)昨(12)日在一中院受审,他称女友孟某和其他男人跳舞让他很生气,他随后实施了暴打。孟某的父母向王小明索赔109万余元。
   暴打女友直至气消
   庭审时,王小明低着头,声音很小,不看女友的父母。
   他今年36岁,无业。检方指控,去年9月23日凌晨,王小明暴打了23岁的女友孟某,致其心脏静脉破裂而死亡。检方认为王小明犯有故意伤害罪。
   “我认罪。”王小明轻声说。
   王小明称,事发当天他过生日,跟孟某吃过饭后到歌厅,但孟某跟其他男人跳舞,让他很生气。离开歌厅后,他在出租车上打了孟某一耳光,到小区后暴打孟某,“直到怒气消除才停手。”
   王小明说打人前他喝了酒,不记得打了多久,过程中,孟某几次站起,都被他踢倒,见孟某不行了,他把孟扶回家做人工呼吸。
   120医生说,他们赶到时,孟某已死亡。后经鉴定,孟某多处受伤,头骨粉碎性骨折,心脏静脉破裂。
   王小明称,他和孟某2006年通过网络认识,之后恋爱,他为孟某辞职到北京,但孟某一直不肯跟自己结婚,孟某说家里人嫌他年纪大。
   检方建议无期徒刑
   法庭上,孟某的母亲一直抱着女儿遗照,她称不认识王小明,“我了解我闺女,她不会和其他男人跳舞的,是你想杀死她!”孟母欲冲向王,被法警和旁听亲属扶出法庭。
   孟某父母的律师说,孟母已神情恍惚,遇见和女儿长得像的女孩就聊天。
   王小明始终没有正视孟某的父母。他的律师问他是否愿意报答孟的父母,他说“愿意”。
   “我没想打死她,我宁肯死的人是我。”王小明低着头说。
   公诉人认为,孟某被活活打死,说明王手段十分残忍,虽说他事后有救助行为,并有自首情节,但也应判无期徒刑。
   王小明的律师提出王打人时醉酒,希望法院从轻判处,不过公诉人提出醉酒不是法定从轻处罚情节。
   此案未当庭宣判。(记者王殿学 实习生黄秀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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