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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艳照门”事件进展引议员关注 部分民众赴警署抗议


http://www.34law.com   2008-02-04   作者:       来源:新快报

香港警方称被捕人数目前已升至8人。

 “艳照门”事件又有突破性进展。日前,香港警方共拘捕8名藏有该批艳照的男女,并搜获超过1000张激情照,怀疑他们涉嫌企图发放淫亵照片,初步调查表明,事件不涉及金钱或勒索。香港警务处助理处长黄福全指,被捕人士“不是源头,但接近源头”。警方相信破案指日可待。
  前晚10时半,黄福全临时召开记者会,宣布警方共拘捕四男两女,年龄介于23岁至30岁,其中三人从事信息科技行业。黄福全指出,警方在这次的行动中,搜获了一批计算机硬盘和光盘,内有超过数百张激情照片,当中包括网上流传的疑似艺人激情照片,但初步调查表示,暂未发现事件跟金钱或勒索有关。消息称,警方搜获的激情照超过1000张。
  至于被捕者曾是否将有关照片上载互联网,警方仍在调查中。警方暂以藏有激情不雅照片,怀疑可供发放用途为由,拘捕该六名男女。黄福全说,警方正与国际刑警、德国、泰国及加拿大等多个地区的执法机构合作,希望尽快删除网上的相关照片,以及追寻发布照片的源头。警方至今只接到两名涉案艺人的求助。
  议员关注事态进展
  另据悉,“艳照门”事件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香港立法会信息科技界代表单仲偕指出,警方有没有证据证明涉案人士管有该批照片的目的,如果嫌疑人是通过合法途径取得照片,而且警方又没证据证明其最终目的是为了发放该批照片,那么有关人士并无触犯法律。
  据悉,上网浏览或下载激情照,都没有违反香港法律。不过,如果下载者有意把照片发布,则可能犯法。《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第21条规定,任何人管有激情物品以供发布,不论是否知道该物品是激情物品,均属犯罪,可处罚款100万港元及监禁3年。
  部分民众赴警署抗议
  据香港媒体报道,2月3日,有20多名香港市民到警察总部示威,抗议警方在处理淫亵照片案件时滥权。
  这些民众不满警方的行动令“藏有”和“发布”淫亵照片的定义出现含糊,令网民担心在不知情下,因为收到有关照片而被捕。抗议者讽刺警方“死鱼过刀”,滥捕无辜市民,并同时侵犯网民的私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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