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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余人虚开面额2800万发票受审(图)


http://www.34law.com   2008-04-29   作者:       来源:都市时报

犯罪嫌疑人包某走进法庭首席 记者陈昱州/摄

  昨天,官渡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案人员20多名、虚开发票面额28735927.99元的案件。
  2005年,包某注意到昆明与各地税金的差异,于是想出帮运输人员到各州市的运输公司开发票的“生财之道”。自己和运输公司可拿一部分好处费,运输人员也可少交税款,可谓一举数得。可令包某万万没想到的是,一次帮人开发票时竟巧遇诈骗犯,更不幸的是,因这起诈骗事件,自己的违法开发票行为也意外地大白于天下,与此有关的20余人也都纷纷落入法网。
  请求帮忙开发票的人竟是骗子
  2006年12月17日,一张姓男子找到昆明市南疆驾驶员城做货运信息的赵某和贺某,张某自称是攀钢集团的员工,想请两人代开建水县某运输公司运费为2385680元及1603160元的货物运输发票,并同意支付赵某2358元、贺某1200元的好处费。赵某和贺某见有利可图,于是欣然同意。
  两人分别找到南疆驾驶员城6幢27号经营货运信息部的包某,将开票所需的内容告诉包某,并且先行垫付了3.1%的税金。然后,包某通知该运输公司,按其提供的资料内容开具发票,并支付了3%的税金给该公司,包某从中获利0.1%。赵某和贺某把货运发票交付给张某,张某按照约定偿还了两人为其垫付的税金15.4万元。两人高高兴兴地拿着张某给的支票去银行取钱,却被银行告之“支票是假的”。
  原来,所谓攀纲集团等信息都是张某虚构的,意在诈骗赵某和贺某。但恐怕张某自己也没想到,他的诈骗行为竟然牵出了包某等20人的虚开发票案。
  诈骗牵出大桩虚开发票案
  2006年12月26日,被骗后极为不甘的赵某和贺某向官渡分局报了案。公安机关在审查这两起案件时,发现赵某、贺某和包某涉嫌为他人虚开发票,于是决定立案侦查。2007年1月8日,民警在搜查包某的办公室时,查获各云南州市运输公司《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1077份,票面金额共计28735927.99元。
  经过审查得知,包某注意到昆明与各州市税金差别颇大,一般昆明的税金是运费的6.7%,而各州市一般是2.8%到3.2%不等。于是包某灵机一动,想出帮运输人员到各州市的运输公司开发票的“生财之道”。因为比昆明税金低,各运输人员可赚取税金差额,自己和运输公司也可从中得利。
  于是,包某亲自到各州市,找到几家具有开《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资格的运输公司,把自己的想法和运输公司的有关人员做了交流。据悉,各运输公司开具《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的条件是,该运输公司为货物的承运人。
  但听了包某的说辞,感觉有利可图的各运输公司的有关人员不顾相关规定,和包某一拍即合,皆分别与包某以书面约定或口头协议的方式谈好了合作事宜。
  此后,本来从事“为车找货,为货找车”的货运信息的包某,就干起了虚开发票的营生。
  庭审:“虚开”还是“代开”
  昨天的庭审中,包某向法庭坦白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和经过。其余涉案人员也都大多承认了公诉机关对自己的指控,各嫌疑人的辩护律师也多数只针对自己当事人的减轻情节进行确认。
  但针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包某的辩护人坚称“包某有真实业务,应不构成虚开发票,只能是代开发票”。
  因本案涉案人员众多,案情复杂,将择日继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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