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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某做“假处女”生意赚钱引来抢劫 4涉案人员受审


http://www.34law.com   2008-05-04   作者:傅永华/韩剑       来源:中国法院网

庭审现场

   抢劫完“假卖处”老板后,觉得来钱容易,故伎重演,最终落入法网。4月30日,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的四被告人以涉嫌抢劫罪进行了公开审理。
   被告人王文军、衷敬铭、赖肇侦均系江西省万安县人,被告人刘太阳系江西省宁都县人。其中被告人王文军曾于1987年因盗窃罪被泰和县法院判刑一年零六个月,1989年又因盗窃罪被泰和县法院判刑二年。
   2007年3月,王文军、衷敬铭、赖肇侦等获悉赣州的薛某做“假处女”生意赚了好多钱,遂产生敲诈薛某的念头。他们先让王文军假扮成老板,在赣州要了一名“处女”,赢得了薛某的信任。过了几天,王文军、衷敬铭伙同黄辉、梁军、曾龙华(均另案处理)在吉安打电话给薛某,假装有两个老板要“处女”,要薛某把人带过来。当他们进行交易后,被告人王文军等人故意戳穿薛某做假,并要求薛某赔偿损失。薛某不从,被告人王文军等人采取威胁、殴打、限制人身自由等威逼手段逼迫薛某给付现金7万元。
   2007年11月份,四被告人预谋搞到被害人陈某银行卡上的钱。11月12日,被告人王文军、衷敬铭、赖肇侦三人将陈某骗至遂川县城某酒店608房间,采取威胁、殴打、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抢走陈某的联想手机一台,并逼迫其交出其在赣州的出租房钥匙和银行卡密码。之后,被告人王文军负责在房间内看守陈某,不准她外出。被告人衷敬铭、赖肇侦开车到赣州市,与被告人刘太阳一起拿走陈某放在出租房内的农行储蓄卡一张、现金1500元、索尼牌数码相机一台、金士顿牌U盘一个。然后,被告人衷敬铭、赖肇侦开车返回遂川县城,在农行自动取款机上取走陈某卡内的1.99万元现金。经遂川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抢手机、相机、U盘总价值3675元。案发后,四被告人已退还所抢钱财。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文军、衷敬铭、赖肇侦、刘太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方法,强行劫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院将在进一步审理后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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