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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保护法和侵权责任法都在加紧制订当中


http://www.34law.com   2008-03-04   作者:郭晓宇       来源:法制日报

  □我国在通信类法律法规领域,对个人信息内涵和范围均无明确界定
  □网络环境下保护多以个人财产性信息安全为重点,而非个人资料信息
  □专家建议,非法泄露个人信息严重者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铃……”电话响了,张先生看了一眼来电显示,并没有接听。
  “是卖保险的,这个号码已经打过电话了。”张先生说。
  原来,这个月张先生的车险到期,各保险公司业务员闻风而动,他饱受骚扰之苦。
  现实中,有着类似经历的人不在少数。利益的驱使、法律的缺失,使个人信息泄露正日益严重妨碍着公众的正常生活。
  车险电话过百车主不堪其扰
  “我们公司本月有优惠活动,给您报个价吧!”“我们赠送××险,您考虑考虑?”
  一个月下来,张先生接到了上百个推销车险的电话。不仅手机被打爆了,家里的座机也响个不停,“现在家人谁都不愿意接电话。”张先生很苦恼。
  苦恼的人并不止张先生,很多人都有同样的遭遇。
  刚买了新房,立即有中介来电询问是否出租、售卖;刚买了新车,保险公司第一时间向你推销保险;刚住进医院的产房,婴儿用品推销员的电话就追了过来……骚扰电话无孔不入,既令人烦恼,又让人束手无策。
  人们不禁要问,我的个人信息是怎么被泄露出去的呢?
  泄露渠道众多公众防不胜防
  “我曾经问过保险业务员,他们到底是怎么知道我电话的。”张先生说,他得到的回答五花八门,有的说是从网上搜的、有的说是车辆经销商提供的、有的说是通过“特殊渠道”买来的。
  “只要你在某种场合登记过,你的联系方式就成公共资源啦。”一位业务员回答。
  2005年,我国甚至出现了未经用户允许即明码标价售卖个人信息的网站,只要输入想要搜索的人的名字,就立即可以查到这个人的电话号码、手机号码、家庭及工作地址等联系方式,甚至包括婚姻状况、犯罪记录、银行借贷记录、个人财产记录等个人信息。
  就业名片、招聘简历、电话银行、售楼处、会员机构、互联网……越来越多的路径有意无意间让人们的隐私无处可藏。
  个人信息保护存在法律漏洞
  “相关法律法规的滞后,是个人信息泄露现象日益严重的重要原因。”专家表示。
  我国对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非常不完善,没有一部独立的个人信息保护法,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规定比较零散,缺乏系统性和可操作性,如民法通则中只直接规定名誉权的保护。
  “目前,我国对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主要借助于民法上的名誉权加以保护。”一位专家表示,这种保护从某种程度上讲有所欠缺,“因为泄露的电话、住址等个人信息往往与社会评价无关。”他说。
  同时,我国缺乏类似欧盟特殊领域的专门性电子通信指令,在通信类法律法规领域,对个人信息的内涵和范围均无明确的界定,过于抽象,多是原则性规定,缺乏应有的操作性和针对性。网络环境下的个人信息保护也多以保护个人财产性信息安全为重点,而非个人资料信息,如各类网上财产账户密码等信息。
  在信息时代层出不穷的新问题面前,我国对个人信息的法律监管颇为乏力。
  热盼个人信息保护立法提速
  2006年全国政协会议期间,民建界别提交了《个人信息数据保护法的提案》,要求通过制定法规对公民个人信息数据的采集、使用、营销等方面进行明确限制,并对触犯法规的行为予以处罚,从而更完善地保护公民权利与安全,保障社会稳定与国家安全,增强经济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民建中央秘书长张皎说,个人数据的无法规保护状态,一是使得一些企业及个人利用非正常渠道获得的个人信息兜售商品,扰乱公民日常生活、破坏商业道德与秩序;二是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来盗取个人身份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甚至一些敌对势力利用未被保护的个人信息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这些行为必将妨碍产业发展,阻碍社会进步。
  值得关注的是,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法规的缺失,已经引起立法机关和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个人信息保护法和侵权责任法都在加紧制订当中。
  据了解,在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成立课题组起草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专家建议稿中,个人的手机号码、家庭住址、医药档案、职业情况等等,都在保护范围之内。不论是名片店私自留底名片、单位乱扔应聘者的简历,还是医院管理不善导致病人病历泄露等都属违法,将被追究行政责任、民事责任或是刑事责任。
  人们期待个人信息保护立法早日进入实质性的立法程序。但在现阶段,专家提醒公众,还是要加强自我保护,能不填的个人信息尽量不填,能少填的信息决不多填。只有这样,自己受到精神干扰和利益侵害的可能才会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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