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觅法网 > 法治资讯 > 立法解读 > 正文

新计量法正在进一步修改中 将母法与子法合并


http://www.34law.com   2008-05-08   作者:韩乐悟       来源:法制网
  修改现行计量法的信息已传出多年,如今进展怎样?新、老计量法会有哪些不同?国家质检总局计量司司长宣湘今天透露,目前正在根据相关方面所提的意见,对计量法作进一步修改。新的计量法与现行计量法相比,主要区别在进一步明确各级计量行政主管部门的责任和义务,母法子法合并,调整适用范围等方面。
  据宣湘介绍,国家质检总局已于2005年12月将计量法(送审稿)正式报送国务院法制办。国务院法制办分别于2006年和2007年两次组织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单位以及部分地方人民政府的意见。“目前,我们正根据所提意见对计量法作进一步修改。”
  新修订的计量法和现行计量法的主要区别如下:一是母法与子法合并,即将计量法和计量法实施细则合并,以提高可操作性;二是调整并进一步明确各级计量行政主管部门的责任和义务;三是调整适用范围,除加强对计量器具管理外,增加对商品量的计量管理要求;四是改革量值传递方式,建立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量值传递和溯源体系;五是改革计量管理方式,制定统一的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建立内外一致的管理制度;六是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适当调整有关行政许可的设定,确须保留的,予以保留,可以通过市场调节的,予以取消;七是强化法律责任,提高依法行政的有效性。
  宣湘还透露,由于刚刚出台的节能法对能源计量作了相应的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开始着手制定相关配套部门规章。
全站检索:
相关内容
特别推荐
热点排行
法律服务:
  • 律师委托服务:全国优秀加盟律所提供优质律师服务
  • 法务培训:为企业提供法务培训
  • ③“企法通”软件服务:提供企业日常法律信息全面查询
管理服务:
其他服务:
觅法网会员服务:提供在线信息会员服务
企业网站建设:为企业提供专业网站建设服务
关于觅法 - 觅法通 - 觅法服务 - 联系我们 - 客服中心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6 34law.com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觅法(北京)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证0706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