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长、各位审判员:
__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__的委托,并指派__律师为其诉讼代理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事实和法律,发表以下代理意见,请合议庭参考。
一、本案夫妻感情并未破裂,不应判决原被告离婚;
原、被告经人介绍于__年结婚,婚后生有一子__,现在__学校上小学。婚后夫妻感情融洽,只是偶尔发生争吵,但并未影响夫妻感情。代理人相信,任何家庭都会偶尔发生争吵,但这并不会真正影响到夫妻感情,原告诉状中所称“相互了解不深,没有稳固的婚姻基础,婚后经常发生口角,甚至打架”不属实,原被告夫妻感情并未破裂。而且原被告已经结婚_年之久并生育了孩子,故法院应判决不离为宜。
二、夫妻共同财产应在照顾女方权益的前提下经共同居住的房屋和被告的婚前财产判决归被告所有,其他财产和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分担;
经过庭审已查明,原、被告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有位于__面积为__平方米的房屋一套、__;被告的婚前财产有__,现上述财产均在__处。且多年来由于原告对被告和孩子的生活不管不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