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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专家:李树芬遗体检验过程标准规范

2008-7-10 13:43:00  正义网
  参与瓮安事件当事人李树芬第三次尸检的法医,接受本报独家采访—— 第三次尸检结果
  7月9日,第三次尸检结果再次确认贵州瓮安事件当事人女中学生李树芬系溺水死亡。
  7月9日上午11时,贵州省公安厅主任法医师屈剑平代表省法医专家组,在瓮安县玉华乡政府会议室向李树芬家属告知了对李树芬遗体第三次解剖检验结论:排除李树芬系暴力性致死、中毒性致死、病理性致死及性侵害的可能,结论为溺水死亡。
  李树芬生前系瓮安县三中初二(六)班学生,6月22日凌晨在该县西门河大堰桥溺水身亡。事发后,瓮安县公安局和黔南州公安局曾先后两次对李树芬遗体进行解剖检验,检验结果均为溺水死亡,死亡前没有发生过性行为。但由于家属不服县、州两级公安机关的鉴定结论,提出质疑,根据死者家属的要求,为充分体现公正、科学、客观的检验原则,贵州省有关部门决定再次组织贵州省著名法医组成专家组对李树芬遗体进行第三次解剖检验。
  专家组成员有贵阳医学院法医教研室主任、法医鉴定中心主任王杰副教授,贵州省检察院检察技术处处长叶忠源,贵州省检察院检察官、副主任法医师杨永刚,贵州省公安厅主任法医师屈剑平。解剖检验分为现场和实验室两部分,法医在解剖检验现场检测出李树芬的两肺呈膨隆肿胀状态,心包膜、心耳尖出现针样出血点,随后,通过对提取的死者肺部组织进行硅藻检验,检测出同一河水中的硅藻成分,这些均为明显的溺水死亡尸体特征。
  李树芬的父亲李秀华、爷爷、奶奶、姨妈、哥哥等8名亲属在告知时在场。
  7月9日17时,有关部门在瓮安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了第三次尸检结果。
  由于贵州省检察院两名检察官参加了第三次尸检工作,本报记者于7月8日就此次尸检采访了贵州省检察院副主任法医师杨永刚。杨永刚对尸检过程作了回顾。
   周六值班接到通知赶赴瓮安
  6月28日那场严重的打砸烧事件,让贵州瓮安成为近日最受关注的县城。作为这一事件起因之一,瓮安县三中学生李树芬的死因检验结论是舆论关注的焦点。
  杨永刚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介入到瓮安事件中来的。
  杨永刚,贵州省检察院检察官、副主任法医师。1987年从贵阳医学院临床医学系毕业,在贵州省肿瘤医院做了10年医生后,1996年考入贵州省检察院工作,2001年10月份起,从国家检察官学院学习回来后被调到省检察院公诉二处工作,专门办理死刑案件。6月29日,星期六,杨永刚正在办公室值班,突然接到了省检察院技术处处长叶忠源的电话。电话中杨永刚第一次听说了女学生李树芬的死亡。叶忠源在电话中简单地介绍了事件的大致情况,并说贵州省公安厅需要组织法医进行鉴定,让他马上做好去瓮安的准备。
  上午9点,杨永刚和叶忠源一起从贵阳出发,奔赴瓮安。下午2点,他们一行到了瓮安县城。
  出发之前,杨永刚对瓮安县城的打砸烧事件还不是很清楚,但一进入县城,他马上感觉到事态的严重性。“很多重要路口都有武警站岗,满街都是玻璃和碎石,被烧毁的20多辆汽车散发着焦味。现场特别混乱,很多群众在围观,他们打着要求查清冤情的横幅,在街上游行。”
  看了被大火烧毁严重的县委、县政府、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大楼后,叶忠源和杨永刚来到了瓮安县检察院。县检察院领导向他们介绍了案件的有关情况。
   第三次尸检拖了一天
  6月30日上午10点,参加李树芬遗体解剖检验的四位贵州省法医全部到齐了。杨永刚介绍,6月22日瓮安县公安局对李树芬遗体进行了第一次解剖,6月24日黔南州公安局进行了第二次解剖,此次检验将是第三次。人员到齐后,专家组马上对案件卷宗里的第一次法医鉴定情况进行了全面分析。
  下午3点,专家组来到李树芬跳河的现场进行实地考察。“当时,李树芬的遗体就存放在她自己跳河不远的地方,存在一个大冰柜里,大概有两三千人围观。”杨永刚说,当时周围的群众都在议论李树芬是如何被奸杀的,“现场一片嘈杂”。
  7月1日上午,专家组再次来到李树芬跳河现场对桥栏杆的高度、栏杆到水面的距离、尸体被打捞上来的位置等作进一步勘查。下午,法医们准备对李树芬的遗体进行尸体解剖。
  问题在这个时候出现了。在尸体存放现场,只有李树芬的爷爷、奶奶和外婆,其父母亲并不在场。根据法律规定,专家组把要进行尸体解剖的情况向三位老人进行了告知,但三位老人表示自己不懂法律,围观的人群中有人高喊“不要签字”,最终没有家属签字,尸体解剖无法进行,专家组不得不返回。
  下午5点多,接到电话通知,在多方努力下,李树芬父母亲同意做解剖,四位法医再次返回现场。由于围观的人群达到几千人,且尸体还处于冰冻状态,无法解剖。经过协调,在当地警方配合下,李树芬父母同意把尸体运回到离县城30多公里的老家,并将尸体从冰柜中抬出来解冻。
   三个半小时的解剖检验
  7月2日上午,专家组一行驱车赶往李树芬老家。“虽然只有30多公里,但路况很不好,开了一个半小时才到。”一路的颠簸让杨永刚很难受。
  当地政府领导早已等候在那里。在征得家属同意并签字后,11点20分,第三次解剖检验正式开始。
  杨永刚介绍,专家组把李树芬死亡原因、是否存在家属和老百姓议论的奸杀两方面作为解剖检验重点,整个检验过程严格按照法医最标准、最规范的程序进行,“应该是代表了贵州省法医的最高水平”。
  尸检过程中,专家组对李树芬遗体体表、胸腔、头颅、阴部等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验,并提取了部分内脏组织进行生化和理化检验。
  “为了尊重死者,我们在尸体处理的时候都非常小心。因为当时现场有五六百名村民围观,还有大量的媒体记者,在遗体的一些隐私和敏感部位,我们都用布进行遮盖。尸体解剖结束后,我像做外科手术一样十分小心地对尸体进行缝合。尸体缝合好后,一名随行的法医还和李树芬家属一起清洗尸体并帮着穿好衣服。”杨永刚告诉记者,这样做能让死者家属产生信任,有利于案件正确处理。
  下午2点50分,第三次解剖检验结束。李树芬的父亲李秀华、姨妈罗兴菊和61岁的村民代表李成华等见证了解剖检验的全过程,并在检验笔录上签名。下午5点,李树芬家人按照当地的风俗将李树芬遗体装棺安葬。
  解剖结束后,专家组在下午4点左右赶回瓮安县城,对检验报告作进一步分析。
  谈及自己的心情,杨永刚十分感慨:“我在解剖时,心情是十分复杂的。首先,死者年龄很小,有一种同情心态;其次,由其死亡引发‘6?28’事件,举国震惊;三是其家属和社会对其死亡真正原因和是否存在奸杀情况议论纷纷,亟须查明真相,给百姓一个准确信息。”正是这样的背景,杨永刚说四位法医都感受到了千斤重担,“这个检验结论对案件最终处理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这个结论必须是客观公开公正的,必须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此前记者还了解到,事件发生后,贵州省检察院高度重视迅速介入。6月29日,贵州省检察院、黔南自治州检察院派员到瓮安县参与复勘现场检验等刑事技术工作。贵州省检察院检察长陈俊平6月30日专程到瓮安县参加贵州省组织的依法处置打砸烧突发事件工作。陈俊平要求瓮安检察机关参与做好善后及群众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对构成犯罪的打砸烧人员做好审查批捕、起诉工作;对投案自首人员,要严格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依法处理。7月2日,贵州省检察院又派出侦查监督处一位副处长率员到瓮安,对审查批捕涉案犯罪嫌疑人工作进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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