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加入收藏
觅法通
•
在线合同撰写
|
委托法律服务
律师委托服务
觅管通会员
客服中心
首页
写合同
拟文书
找律师
查法规
看案例
想咨询
要加盟
建规章
管理资料
焦点时评
论坛
博客
咨询
法规
案例
合同
文书
制度
觅法网
>
焦点时评
>
相关评论
财产来源不明罪能否让贪官有恐惧感 腐败现象能否得到根本遏制
2008-8-26 14:19:00 上海商报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昨日在北京举行,听取了关于《刑法修正案七草案》的说明。刑法第395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有些全国人大代表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本罪的刑法偏轻,建议加重,将本罪的最高刑由五年有期徒刑提高到十年有期徒刑。(8月25日中国新闻网)
提起“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很多人就会忿忿不平,因为近年来有太多太多的大贪官借此“死里逃生”。媒体上,时常有人发表文章对此提出质疑;两会上,也不断有代表委员建议修改相关条文。
受贿十万元,最高就可以判处死刑;而几百万甚至上亿元的“财产来源不明”,最高却只能判五年有期徒刑。这意味着,受贿者如果拒不交代,而司法机关又找不到证据,那么贪官就可以“四两拨千斤”,以极小的代价抵消严重的罪行。不过,法律作出这样的规定也并不是没有道理。
众所周知,“无罪推定”是现代法治的基本理念,如果没有证据证明被告人有罪,那么他就应该被认定为无罪。不过,任何制度都有一定的弊端。因此,有必要在这条可能的“华容道”上设置一道门槛,以防贪污受贿者“零代价”地逃脱制裁。
公平正义是法律乃至整个社会运行的基本原则。这一原则高于“无罪推定”等任何工具性理念。虽然规定“财产来源不明”确有“有罪推定”之嫌,但如果规定得当,那么在实质上就是对公平公正的维护。在我国的贪污受贿等腐败犯罪一直得不到根本遏制且反腐败力度不断加大的情况下,我国规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构成犯罪并规定较高的刑罚,是理所当然的。
相关链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
·
刑法反腐相关案例
【已有
位网友发表了看法。
点击查看
】
[
发送朋友
][
大
中
小
][
打印
]
全站检索:
相关新闻
·
集体腐败入刑法尚需多方参与
[2008-08-28]
·
追究人肉搜索刑责是法律万能崇拜
[2008-08-28]
·
个人信息保护的关键是防止权力滥用保护好人权
[2008-08-27]
·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修订是反腐信号 将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
[2008-08-26]
·
上海商报:不要再人为制造新的行政垄断
[2008-08-26]
·
网络时代泄露个人信息追究刑事责任还远远不够
[2008-08-26]
·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作为一项独立罪名修正不如取消
[2008-08-26]
·
童大焕:刑法应废止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2008-08-26]
·
中国拟修订刑法加大反腐力度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最高可判10年
[2008-08-26]
·
刑法第七次修改 期待宽严相济的刑事立法变革
[2008-08-26]
贴贴图库
合同撰写系统
智能撰写
调用范本
范本下载
全面规范 专业指导 高效快捷
办公文教
广告传媒
印刷出版
IT数码
商业服务
物流运输
机械设备
房地产
餐饮商旅
汽车汽配
安防消防
更多>>
全面规范 高效快捷 省时省心
劳动合同
买卖合同
租赁合同
承揽合同
委托合同
居间合同
劳务合同
技术合同
租房合同
借款合同
合伙协议
更多>>
精确选择 内容丰富 高效快捷
34 个大行业 305 个子行业 60 余种合同类 别数万个合同范本供您下载借鉴,可以节省 大量宝贵时间。
下载>>
在线委托法律服务
委托撰写合同
委托审核合同
您可以委托觅法网为您撰写合同,专业人士构成的团队服务,保证您的合同权益和安全。
体验>>
您可以委托专业人士为您审查撰写的合同,对于每份合同提供3轮9人次的专业审查,确保您的合同安全。
体验
撰写文书
审核文书
订制服务
您只要提交您的法律诉求,觅法网专业律师团队为您精心撰写法律文书,确保您的法律权益。
体验
当您已经撰写了文书而不确定其法律风险时,委托觅法网帮您审核,专业服务让您的法律诉求得到有效保障。
体验
根据企业的实际法律事务需求订制服务内容,突破传统的顾问服务规则,以更自主的方式享受法律服务。
体验
律师委托服务
诉讼委托律师
非诉讼委托律师
细分需求 聚合竞价 监督服务
服务需求专业分析 服务律师可供选择
服务领域专业细分 服务质量全程监督
觅法网承诺:委托觅法网提供同一律所的同一律师服务,觅法网为您优惠5%。
觅管通会员服务
详情>>
为企业提供合同、劳动用工、规章制度合法性审查等法律咨询服务
经济合同审查减少企业潜在损失
劳动用工专业咨询保障企业用工安全
规章制度合法性订立降低法律风险
热点排行
刑法第七次修改 期待宽严相济的刑事立法变革
食品安全法草案中“电子监管码”制度将不入法
中国调整偷税罪定罪量刑调整标准 初犯可不追究刑责
刑法拟增设“组织领导传销罪”打击传销违法犯罪
中国拟修订刑法加大反腐力度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最
财产来源不明罪能否让贪官有恐惧感 腐败现象能否得
刑法修正案增加条款 建议恢复刑责经典罪名
《刑法》修正案草案中将加大打击“老鼠仓”力度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举行首次审议刑法
人大修法叫停水电气累进收费 多用不再加价
热点图文
刑法第七修订
巨额财产来源
吴邦国委员长
中国调整偷税
关于觅法
-
觅法通
-
觅法服务
-
联系我们
-
客服中心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6 34law.com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觅法(北京)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证0706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