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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制度改革不能搞“一锤子买卖”

2008-8-2 10:01:00  四川在线
    从8月1日开始,深圳市实施了多年的暂住证制度将正式退出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是居住证制度。(7月31日南方日报)
  从暂住证到居住证,两者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却发生了本质性变化。暂住证改为居住证,为持有者在心理上提供了一种自我认可形式,消除了一直被歧视的感觉。更有实际意义的是,外来人口从此在子女入学、医疗就诊、就业失业等方面,可以享受与户籍人口基本相同的市民待遇,这是一个多么大的历史进步!
  一字之改,改掉了历史的沉淀,但一字之改,仅仅只是改掉了“一”字,改掉“一”字后,还任重道远,不过只是个起点。若一锤定音,只搞一锤子买卖,或者说到此为止,不再突破了,那将会前功尽弃,仍然让人感到失望。
  一字之改后,历史欠账依然存在,需要一一去“还”。改持居住证的外来人员,虽然可以享受与户籍人口基本相同的市民待遇,但毕竟还有明显区别。比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还是与户籍人口有不小差别,这种仍然存在的歧视,还需要不断打破,直至完全相同。
  一字之改后,在形式上外来人口与户籍人口基本相同了,但千百年来形成的城市对农村的观念性上的歧视依然存在。农民工的衣着打扮,行为方式等,不是在暂住证改为居住证后就能彻底改变的。户籍人口也不会因为外来人员改了暂住证就能彻底改变对外来人口的看法。改变观念上的歧视更是任重道远,需要户籍人口来个脱胎换骨的变化,外来人口才能算得上是真正的融入。
  将外来人口的暂住证改为居住证,还有个改的出发点和立足点的问题。深圳为流动人口改“证”,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加强治安的考虑,是想精确掌控外来人口基本状况,活动规律,以便对违法犯罪者实施准确有力的打击。如果着眼点仅仅停留在这个适用主义的层面,那就更成问题。
  因此可以这样说,深圳告别暂住证制度,仅仅是消除对外来人口歧视的起点,换证虽然使形式改变了,但内容更要改变。也就是说,既要换汤又要换药,要从骨子改掉对外来人员的歧视,使他们真正能够在变“证”后也能变“质”。
  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深圳率先迈出改革开放30周年。在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的时候,深圳应该胆子再大一点,步子迈得再快一点,不妨趁居住证制度改革之机,进而在打破城乡二元分离的户口体制上作出探索,让持有居住证的外来人口,也能真正享受到户籍制度背后的城市公共服务的权利,这样的改革才更有震撼力,也便于为全国其他地方提供一个标本,进而推动全国各地外来人口都能真正融入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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