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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继承]离婚纠纷的抚养权争夺
与女方在2001年生有一子,现在6岁,07年2月女方离家出走,因为我也在外打工,孩子一直跟随我父母生活,现在女方起诉离婚,要求孩子抚养权,但是她在这一年的时间里面都没有照顾过孩子而我也仅仅提供过经济上的照顾,很少和孩子在一起,同时她还有赌博的恶习。但是她的经济情况比我好,请问我能争道孩子的抚养权吗?
咨询者:李锐咨询时间:2008-3-17 13:13:00
律师解答
有可能。请参考: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解答者:李律师  2008-3-17 16: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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