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继承]确认遗赠继承有效
在2000年我的奶奶给我做过一份遗赠公证~2007年老人去世,办理公证过程中几位姑姑和叔叔均同意,只是其中一位叔叔以快退休为名,说没有个人房产,要求给予其补偿,因此公证拖延,如果我起诉确定继承有效的话,谁该是被告?除这位叔叔其他几位均以在公证处做过确认。
律师解答
遗赠公证不需要你姑姑、叔叔的同意,如果该财产属于你奶奶所有,且你奶奶生前明确以遗赠的形式把财产赠与你,那么你有取得遗赠的权利。遗赠合同只要是合法真实存在的,那么应属有效,公证只是起到一个证明的作用。你取得财产的方式不是法定继承,而是依合同规定的受遗赠权,你只需要向法院申请确认该遗赠合同为有效就可取得遗赠财产。
解答者:李律师 2008-4-22 10:3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