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单位上班,因工作原因患病,现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想辞职,想问辞职后用人单位该不该对我进行赔偿,法律依据是什么?
咨询者:仇艳林咨询时间:2008-5-1 12:08:00
律师解答
①如果是职业病,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②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间也是有工资的,具体根据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确定
③你主动辞职可能拿不到经济补偿〈如果企业存在未为你缴纳社会保险或及时足额支付工资报酬等情形,以此为由主动辞职当然也是可以拿到补偿的〉,但单位与你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支付经济补偿金,你的情况请参考: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④由以上可知,单位是希望你主动辞职从而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你现在要做的:
1。看单位有无违法事由,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2。如果没有,不要主动辞职,要求单位另行安排工作,单位如果觉得没有再用你的必要,自然要和你谈解除劳动合同的事情
解答者:李律师 2008-5-4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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