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由律师签字引起的合同纠纷案
我方是承包矿山的承包人,后来因为经营管理不善,在承包期未满时退出不干,当时那个矿山公司同意不追究责任,同意归还我们当初交的押金15万元和1万余元的石子费,并且签了终止承包合同,但是签字的他们公司派来的律师,我方要求负责人签字,但那人说律师就代表我,他签和我签是一样的,但是现在问他们要这笔钱,他们却写了十多笔费用,其中一条是在我们退出后的7.5万元的半年承包费,还有就是他们说矿上电缆线被破坏,什么电线被偷掉,从安徽来杭州和我们谈合同的事,消费了2万元,其实他们吃的住的都是我们包掉的,写了许多无理取闹的条款加起来有20多万,这样他们就很好听的16万元不还给我们,而且说我们还倒欠他们5万,说是看我们家亏这么多,不用还了,真是气死人,现在我们家弄的鸡犬不宁,请问律师有没有办法通过法律帮我们解决这个问题?谢谢!!
律师解答
如果在合同中约定了承包期,承包期未满退出构成违约。但对方同意不追究,实际上免除了你们的违约责任。同时你们享有返还押金15万和1万余元石子费的债权请求权。律师是可以代表公司签字的,但必须出示授权委托书。至于你说的7.5万元的半年承包费,我不知道在你们终止承包合同中是如何约定的,如果没有约定,是需要返还的.电缆被偷以及缔约过程中产生的费用,不是他们说什么就是什么的,需要证据支持.建议你最好先和发包方沟通下,看是否有这么回事,然后看能不能协商解决,实在不行,就打官司吧.你可以与我们这边律师委托服务中心联系.
解答者:李律师 2008-2-4 9:1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