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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受害人的困惑
袁某丈夫的手机落在家里了,袁某翻看其丈夫手机,发现丈夫与学生时代的女友甲某有联系,甲某与其丈夫互发短信的内容被袁某看到后非常生气,即心生一计,某日以丈夫的口气发短信给甲某将甲某骗至家中,与其姐抢走甲某手机给甲某拍照,用污秽的语言污辱甲某,勒索甲某钱财5000元以上并限制甲某人身自由达7个小时之久,过后威胁甲某不能让第三个人知道,否则就对甲某不利......甲某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于三天后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公安机关及时调查此案后,袁某涉嫌敲诈勒索被公安局刑事拘留,由于袁某有个有权势的亲戚,7天后没在检察院不知道此案的情况下,袁某就被放了出来,说是取保候审,在袁某拘留期间很多人找甲某求情要甲某配合他们,目的是只要袁某能早点出来,上面(公司和单位领导)不会为难甲某,袁某放出来后,甲某单位领导却一反常态,给甲某施加压力要处分甲某,甲某于理力争决心如果他们在步步紧逼的话,就再次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们那样做能被制裁吗?请帮帮我!
咨询者:英姿咨询时间:2008-3-18 23:22:00
律师解答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的规定,一千到三千为“数额较大”,从你的描述看袁某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应予刑事处罚。
解答者:李律师  2008-3-19 14: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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